就如陳扎紙所說,阿潮和阿風每天去醫院已經成了他們每天必做之事,一個是為了去見昏迷的女二,一個則是為了當護士的女一。
女二昨天晚上就從昏迷中醒來,由於失去了記憶,把照顧他的阿風當成了男朋友。今天一大早,阿風就拽著阿潮去醫院。
阿潮去見護士,阿風則在病房與女二聊天,誰知聊著聊著,發現房間裡多了一個“人”,這人便是之前被林歌等人殺死的火鬼男友,也是《2002》這部電影的最終boss水鬼。
這水鬼雖然只是紅衣級厲鬼的實力,但阿風顯然不是對手,在即將被水鬼殺死之際,嗅到猛鬼氣息的阿潮趕到。
雖然受林歌的影響,阿潮的實力精進了不少,但單獨面對紅衣依然有些吃力,再加上搭檔是個水貨,被水鬼一路追到泳池,到了水鬼的主場,阿潮自然不敵,最終被水鬼打得靈魂離體,三魂不見七魄。阿風找到他時,肉體已經陷入了深度昏迷。
“唉。”
聽完陳扎紙的轉述,林歌嘆了口氣。
實際上他“等”了好幾天的劇情進展,但電影和輪迴最大的區別就是“時間”,再加上這次女二出現的劇情在狂野派對之前,徹底打亂劇情線,這才導致林歌日防夜防,最終也沒能防到阿潮被水鬼偷襲。
陳扎紙結束通話電話,與林歌、黃永發一起趕往醫院,無論黃永發辦沒辦入職手續,只要是和驅鬼伏魔相關的事,他都會幫忙。
在電影中,黃永發的行事準則就是“能幫一個是一個”。所以聽到部門主管被之前祓除的鬼怪同夥報復,直接就跟著一起去了醫院。
一到醫院,三人就見到一臉鼻青臉腫的阿風頹廢的蹲坐在門口,那慘兮兮的模樣,讓本想訓他幾句的林歌又把話嚥了回去。
“高手,陳扎紙!”阿風抬頭看到兩人,立即衝了上來,抓著陳扎紙的衣領質問道:“你不是說阿潮他八十歲的命嗎,你不是說有事的會是我嗎?為什麼現在出事的是阿潮?”
陳扎紙無奈的嘆道:“有道是‘人算不如天算’,我要事事都算得準,早去當活神仙了,還用得著幹這種活?”
阿風氣急敗壞的罵道:“我們那麼相信你,你現在說人算不如天算?到底誰說了算,現在怎麼辦,你告訴我?”
“誰說了都不算,天說了才算!”陳扎紙一把拍開阿風的手說道。
阿風求助的看向林歌:“高手,你一定有辦法的對不對,你能幫阿潮解開命格,現在也一定有辦法救他,你救救他,你告訴我該怎麼做,只要能救他,哪怕是賠上我這條命!”
林歌哪會什麼招魂,之前有招魂裝備的時候,沒機會招魂,現在招魂裝備不在身邊,又讓他招魂,這不是為難我胖虎嗎?
不過好在林歌看過電影,便故作深沉的說:“人死後一般都有執念,去他心事未了的地方,或許就能找到他的靈魂。”
陳扎紙附和道:“沒錯,人有三魂,人魂執念最深,去阿潮心事未了的地方就能找到人魂,至於天魂和地魂,我現在立刻回去起壇招魂。我們有24小時的時間,只要在24小時內找回阿潮的三魂,他就有救。快,抓緊時間!”
陳扎紙正準備離開,林歌叫住他說道:“等等。”
“還有事?”
“你和阿潮相處的時間最久,你應該知道他有什麼心事未了吧?”林歌問道。
雖然電影中阿風在車站找到了阿潮的靈魂,但那時候阿潮“天煞孤星”的命格並沒有解除,因此沒有和護士走到一起。
車站,也就成了他和護士相遇,產生“執念”的地方。
但現在由於林歌出手替阿潮解除了命格的詛咒,這使得電影中原本大結局才在一起的阿潮和護士提前組成cp,這執念也就沒有了。
這問題把陳扎紙也問住了,他想了想,一臉為難的說:“之前他想談一次戀愛,但礙於‘天煞孤星’的命格遲遲沒能談成,現在命格解了,女朋友也有了,我覺得你們問我不如去問他的護士女朋友。”
林歌想想也是,便去醫院裡找到女主護士,一開始對方並不相信林歌等人的說詞,無奈之下,林歌只能拿出證件,順便讓女主見見鬼,這時女主才意識到,阿潮之所以陷入昏迷不醒,是因為靈魂被一隻厲鬼打了出來,並且還將三魂打散。
阿風急道:“你快想想,你們有沒有什麼準備做,但是還沒來得及做的事,又或者想去什麼地方,還沒有去?快想想,要救阿潮,就只有靠你了。”
“想做,還沒做的事……”護士臉上一紅,想了想,好像真的就只剩下“做”沒有做了。
阿風著急的催促道:“想到沒有?你好好想想!”
“啊!”護士紅著臉說道:“我知道了,那,那應該是佩拉酒店……天台……吧。如果他還有執念,應該就在那裡了。”
阿風奇怪的說:“酒店?為什麼還是天台?”
護士紅著臉,低著頭,不知道該怎麼接話。原本就因為哭的厲害,把眼睛都哭腫了,現在整張臉連帶眼睛一起都紅了。
林歌拉走阿風:“走吧,人家小情侶的事情你問那麼多幹嘛,直接去佩拉酒店天台就是。”
“可是,為什麼?”阿風還是不明白。
林歌懶得理這個十萬個為什麼,拽上阿風,直接打車和黃永發一起趕到佩拉酒店的天台。在天台邊,果然看到了坐在那發呆的阿潮。
“阿潮!”阿風急忙跑了過去:“可算找到你了。”
阿潮抬頭看了阿風一眼,又看向他後面的林歌和黃永發,笑著說道:“又有新人?高手來了,部門徹底壯大了起來,我幹了幾年的主管,還不如你幾周的表現得強。這樣我也能放心的走。”
“走?你往哪走?陳扎紙說了,只要在24小時內找回你的三魂,就能救你。”阿風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