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曦!”
吳志遠收斂住情緒,面無表情,一步步走上樓梯間。
“汪!”剛到三樓樓梯口,一道黑影撲來,直接撲到志遠的懷裡。
這是一隻雜毛狗,吐著長長的舌頭,它在搖晃著尾巴,討好吳志遠。
“小黑?”吳志遠一愣,它不是跟著小勇嗎?
不過想想,鄭勇已經回家了,他剛剛收到簡訊,已經到龍潭寨,梅姨也在家。
以鄭勇的性格,把小黑忘了,正常不過的事情。
讓吳志遠驚異的是,它竟然會找上門來。
而且,現在的雜毛狗,比之前,壯實多了,活脫脫的像是一頭牛仔子。
想當初,在渝城,吳志遠見到它,它瘦骨嶙峋,一路跟著他,從渝城到山東,而後,輾轉到江南來,它是一隻流浪狗,卻一直不離不棄。
他一個人的時候,只有它,陪伴著著自己每個日日夜夜。
“小傢伙,餓壞了吧!”吳志遠摸著它的頭,把房門開啟。
“只有這個了,等夢然姐回家,再給你做好吃的!”吳志遠立時拿出一盒餅乾,撕開放在地下。
“汪!”小黑歡喜,津津有味地吃起來。
“你來了也好,和夢然姐也有個伴!”看著它歡喜的模樣,吳志遠笑了,心裡的陰霾也消散了大半。
“該出發了!”吳志遠看著手錶,目光一凝。
他推門而入,走進柳夢然的房間。
從衣櫃裡,拿出一套西裝,穿在身上。
“夢然姐,辛苦了!”看著整整齊齊,乾乾淨淨的西裝,吳志遠心裡一暖。
他把皮鞋擦亮,把領帶打好,對著鏡子,他很滿意。
其實,除了他臉上的疤,他的模樣,還算可以,至少,不醜,他一直這麼認為。
然而,做英雄,是需要付出代價的。
儘管,他一直認為,他不是英雄。
十三歲那年,他匹馬單刀,與一窩販毒團伙搏鬥時,被打傷的,之後,留下了疤。
鄭勇說,這是英雄的勳章,當時,他還羨慕不已。
若是平時,吳志遠不喜歡穿西裝,這與他臉上的疤,格格不入,而且,穿著也不舒服。
但,今天,他不得不這樣。
轉角咖啡廳,在婺城,很是有名。
去消費的人群,都是會員,且,要著裝整齊。
他不是會員,但這好處理,無非是錢的事情。
而所謂的穿著整齊,無非,是一套西裝,一條領帶的事。
他是去做事的,不想成為異類,引人注意。
低下身來,吳志遠從行李包裡,拿出一把手槍,檢查一下彈 夾,而後,走出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