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日記的內容,裡面說的那個女嬰,應該就是方雯了。”
易風望著苗曉天,還有湊過來的王越,說道。
王越也看了日記的內容,皺眉道:
“這個方永剛也太喪心病狂了吧,搶人家女兒就算了,還要殺人家,這他媽是人乾的事兒嗎!”
苗曉天苦笑道:“他如果有人性,就不會做這些買賣了。”
易風道:
“這就是方雯的身世,方雯現在已經十八歲了。也就是說,她在十八年前,就被方永剛收養了。十八年前,方永剛就已經在開始幹這種買賣。”
“從他的描述當中可以看出來,他當時應該是剛做這買賣沒多久,所以他還得親自去監督下面的人。不然的話,他是不可能遇到方雯的。”
苗曉天有些疑惑,問道:
“方永剛在日記裡面說他沒有娶妻,也不可能娶妻。是怕娶了妻子後,不方便做他的生意。也是怕他做的這些生意,被他的枕邊人發現,然後舉報他。”
“可是他對外宣稱,方雯是他的親生女兒,那他怎麼跟外界的人解釋,他的妻子哪去了?他又是什麼時候結的婚,就算不熟的人不知道,他的那些親朋好友不可能不知道他沒結過婚吧?”
易風聞言,想了想,說:
“這個倒是不奇怪,從他後面的幾篇日記裡的敘述可以看出來。他在十八年前做這些事的時候,還是個鬱郁不得志的小老闆,所以他才開始做這些買賣。”
“那個時候,他默默無聞,沒有人認識他。他過了很久,做這買賣積累了一筆財富後,才慢慢發達起來,開起了自己的大公司。那個時候,才有人漸漸認識他。”
“那個時候,方雯也已經好幾歲了。他完全可以跟其他人說,他的妻子在前兩年過世,是他一個人拉扯方雯長大。這樣,沒有人會懷疑什麼,還會稱讚他是一個又當爹又當媽的好父親。”
“至於親朋好友那邊,他做這一行,就註定他是不會有朋友的,也不會經常和家裡人聯絡。我剛剛在單位裡面簡單地查了一下方永剛的戶口,他不是本地人,他的老家在很遠很偏僻的地方。所以他可以告訴家裡人,他很忙,婚禮已經舉行了,來不及通知家裡人。”
“然後他再隨便找個女人演戲,就可以矇混過關。”
“而且從後面的日記內容可以看出來,這麼多年,他一直沒有結過婚,他的心,一直都在方雯身上。”
說起日記後面的內容,才是最變態的。
後來方雯漸漸長到了五六歲,那個時候,也是方永剛父愛最為氾濫的時候。從‘小天使’和‘寶貝’這樣的形容詞來看,方雯小時候應該是長得很好看,也很可愛。
相信沒有人會不喜歡,不寵愛這樣的女兒。
在那個時候,方永剛甚至有些動搖自己要不要繼續做那些買賣。他在日記裡面這樣寫道:
“我和丫頭相處的這幾年,讓我體會到了一個父親的不易,還有父親對女兒的那種寵愛。我恨不得把全世界最好的東西給她,保護她健康地長大。我開始有些自責自己的行為,我做的那些事兒,違背了一個好父親該有的人性。”
“有時候我甚至會想,如果我的丫頭被人拐走了,我該怎麼辦,我肯定會發瘋吧。想著想著,我便莫名其妙地湧上一股深深的自責。我已經做這一行好多年了,如果我會自責,我也做不下去。”
“但是現在,每天晚上我都會做噩夢。我知道是因為我的自責,讓我做這些噩夢。如果我一直這樣,我將沒有好日子過,我會被我自己給折磨死。”
“該怎麼辦,是好好陪丫頭長大,還是繼續做這些事情。如果不做,我的理想就實現不了,我是要成為大企業家的人。現在放棄,雖然積累了一筆財富,但在這殘酷的社會里,我是沒有辦法翻身的!”
日記裡的這些內容,真實地記錄了方永剛當時矛盾的心理。可愛的方雯感化了他,讓他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有了反思。可他又捨不得放下自己的買賣,還有自己的遠大理想。
後面很長一段時間的日記,都記錄了方永剛的這種矛盾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