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怪他震驚,王越自己都還有些沒緩過來。突然他就要訂婚了,而且還是在不久後。
“真的,那女孩兒挺不錯的。知書達理,不矯揉造作,也沒有千金小姐的脾氣。總的來說,她是個很好的女孩兒。”
王越把去方家後所瞭解的一切,都說給了易風聽。要說起來,他的朋友圈子裡,就只認識易風。然後就是透過易風,認識的苗曉天黃澤宇他們。
在這個世界上,他最信任的人,除了易風,便沒有第二個了。
易風聞言,點點頭,說道:
“雖然是聯姻,但如果那女孩兒真的像你說的那樣,那也不錯,她將來肯定是個好妻子。我跟你說,她要是像秦幽若那個瘋婆子一樣,那你就有的煩了。”
“幸好啊,兄弟,我個人覺得沒什麼不好的,比那個心……”
易風說著,差點就把心使的名字給說出來了。他知道,心使是王越心中的一根刺,不過幸好他把話收住了。
王越知道易風想要說什麼,微微垂下腦袋,嘆氣道:
“我承認,我還是沒有忘記她。但我現在,真的要把她忘了。”
“只是我覺得有些不舒服,我想象中的愛情是美好和轟轟烈烈的,而不是父母逼著聯姻。和對方,根本就沒有足夠的瞭解,沒有美好的回憶……”
易風聞言,搖頭道:
“你說的這是幻想,是不切實際的。哪有這麼多美好和轟轟烈烈的愛情啊,愛情就是兩個人在一起,能喜結連理,能共度餘生,共患難,一起到白頭。”
“你所謂的美好愛情,那都是不成熟的想法而已。真正一起到白頭的,根本不是你最初喜歡的那個人。”
王越對易風的話表示不贊同,他說道:
“你說得不對,就像你和……陸璃。一起經歷磨難,經歷分離,哪怕相隔千年還能再次重逢。這就是轟轟烈烈,感天動地的愛情。”
易風聞言,搖頭失笑:
“你覺得這是轟轟烈烈。感天動地,但我不覺得。那個年代的愛情,必須共同經歷磨難,因為在大環境之下,大家必須經歷磨難,經歷廝殺,才能存活下來。而現在,是和平年代,誰都不用考慮生存,只需要考慮生活,所以現在的愛情,相對要平淡許多。”
“我和陸璃,許了白頭,但是沒有一起到白頭。她永遠地消失了,我寧願跟她只是普普通通的夫妻,不經歷這些刻骨銘心,讓人難忘的回憶,我甚至寧願從來沒和她相識過,只希望她好好活著。”
“就算你最後,歷經磨難和你喜歡的心使在一起了,你們有了許多刻骨銘心,難忘的回憶。可你們終究不是一路人,你們走不到一起的,這中間會發生很多你意想不到的意外。”
“可你如果和方雯在一起,生活雖然平淡,但過得真切。她給你洗衣做飯,你掙錢養家,一家三口其樂融融,這就是大部分人追求的愛情。愛情就是兩個孤獨的人,慢慢了解對方,培養出感情。所謂的一見鍾情,三觀契合,那是建立在好看的皮囊上。你要是和一個長相醜陋的善良女子談一見鍾情,三觀契合,你能談得出來嗎?”
這一番話說得王越一愣一愣的,他每次來找易風開導他的時候,總覺得自己被易風給洗腦了,但偏偏他又找不出反駁的話來。
他忽然覺得易風說得很有道理,他需要的,不就是有人陪伴嗎?還有幸福的家庭,這一切,他覺得方雯都能給予他。而且方雯的長相身材都不差,人也有氣質,有這樣一個老婆,已經算是人生巔峰了。
“我明白了,這次我是徹底想通了,我會和方雯好好相處的。”王越鄭重地說道。
易風拍了拍王越的肩膀,嘿嘿笑道:
“這就對了嘛。”
忽然,他的餘光瞥到街對面一個熟悉的背影,一眨眼就走不見了。
易風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不禁有些驚愕,他居然在這裡看到心使了?
“我靠,不會吧,她在這裡幹什麼?”
易風又一想,他剛才好像沒有看清楚,只是看到個背影有些像心使的女人,都沒有看到正面。
“應該是看花眼了吧,她怎麼可能出現在渝州城裡,在我眼皮子底下晃悠……”
易風搖了搖頭,只覺得是自己看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