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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初帶著宋思思去了某一處偏僻的角落,他看著兩人十指相扣的手,慢慢鬆開,面色像裹了一層霜雪。
思思莫名的慫,站的端端正正,不敢說話。
顧初被思思那委委屈屈的小模樣弄得沒了脾氣,伸手捏了捏她的臉。
“從昨天開始就不回我資訊,嗯?”顧初語氣平靜,只是最後一個字尾音上揚。
宋思思一下子嗅到了危險的氣息,忙急著解釋:“我是為了來接你,給你驚喜。”
顧初橫眉掃了她一眼。
宋思思繼續狗腿的開始吹彩虹屁,“我其實可想發訊息了,拼命拼命忍住的。”
顧初微微翹了一下嘴角。
“阿初,你生我氣了嗎?為什麼呀?”宋思思察言觀色的功夫練得爐火純青,尤其是在感應顧初情緒變化上,尤其有經驗。估摸著顧初心情好多了,才小心翼翼地問問題。
她是真的不知道阿初怎麼了,生什麼氣了?
顧初看著她輕聲問:“你知道十指相扣是什麼意思嗎?”
宋思思在顧初深沉的凝視下,嘟囔著說:“就是,和很喜歡,很喜歡的人可以做的事情啊,電視劇上的情侶總是這樣的。”
顧初在宋思思嘟囔著很喜歡很喜歡的時候心就軟成了一團。
這個傻瓜,她不懂。
他不是生氣,只是,只是她扣住他的收拾,他腦子裡像被過電了一樣,想,想親她。
這樣的想法不是沒有出現過,他一直忍著,忍著。
覺得他的小女孩兒還太小了,要等她長大才行。
他一直小心翼翼地注意著他們之間的進度,回家的距離從兩人隔了一米遠縮短到50CM最後才是並肩同行,牽手的進度從挨著手背到一根手指到四根手指再到大手裹著她的小手。
可是,今天她居然敢學著別人的方式撩他,簡直罪無可恕。
“思思啊,十指相扣是一生相守的意思,你知道嗎?”
一生相守的承諾,該是我來給你啊。
從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喜歡你。
可愛、乖巧、漂亮、善良、軟糯糯的,像棉花糖一樣甜。
他從小就性子冷淡,脾氣也不算好。父親出事以後,他生了病,之後的個性也愈加古怪。
他不習慣熱鬧,不習慣和人交往,不喜歡說話,只有宅在家裡才覺得自在。可他的關於家的回憶卻很少,少到幾乎所有的片斷都是他一個人。
在他單調又寂寥的人生裡,思思就是他唯一的光芒。
她溫暖了他冰冷的心房,給了他看見彩虹的機會,讓他學著去喜歡、去在乎,讓他有了對未來的期待。
他哄騙著,不給她反駁機會的,把她變成了自己的女朋友。笨蛋一樣的女孩,也就稀裡糊塗的跟他在一起了。
他不會說什麼甜言蜜語哄她開心,悶聲不吭的做了許多事,就是想把她圈起來,把她就鎖在他的世界裡。
他越喜歡她,就越替她委屈,明明這樣不好的自己,她怎麼偏偏傻乎乎的一頭栽進去。
他越喜歡她,就越希望她永遠天真爛漫。
怎麼對你好?
怎麼去喜歡一個人?
怎麼守護你?
怎麼和你地久天長?
怎麼讓你快樂?
這所有所有的事情都交給我。
這是我不曾言說的、埋在心低的一句一句的喜歡你。
思思看著顧初眼裡翻騰的激烈情緒,莫名的讀懂了他說不出口的話。
她張開手湊過去抱住顧初,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氣,然後說:“阿初,我當然知道啊。阿初,我只是前幾天想到了很多很多事,覺得自己有些幸運的過分。從小就遇見了你,就喜歡粘著你,然後暗戀你,幸運的考上了一個高中,接著就做了你的女朋友。電視劇裡的人都沒有我幸運,你那麼那麼那麼好。可是,我從來都沒為你做過什麼。所以,我想要把對你的喜歡展示出來。最起碼能哄你開心。”
顧初輕輕摟住宋思思,輕笑著說:“那我等你來哄我。思思,我有沒有跟你說,”
“說什麼?”
顧初壓低語氣,幾乎用氣聲說:“宋思思,我喜歡你喜歡的不得了。”
宋思思都紅了臉,在顧初的懷抱裡傻笑。
“我知道,我也喜歡阿初喜歡的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