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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用虛假的、她自行創造出的事實把眾人都帶到溝裡了,那就是:馮家表侄是自殺還是他殺,與馮經沒有半點關係。死人無法把自己吊兩次,造成這種結果,是有人想陷害。況且門粱那麼高,可現場卻沒找到上吊所用的椅子。這就更證明,當時有“第三人”在場。而包括縣令在內,從上到下,就沒人想過馮經就是那第三人。畢竟照常理來說,哪有自家門口死了人,把屍首弄下來後又掛上去,最後讓街坊鄰居發現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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