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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又說回來了,二少奶奶若真的要破罐破摔,噁心一下夫家的人,至少也得要有一兩個人證、物證,證明侯爺的確是在周念“回京”前窩藏了他。可是當年知道這件事的人,有誰能為她作證?而且以她現在的處境,哪裡有人力財力去做這種事?更何況,就算她運氣好找到了證據,那又如何?皇帝頂多是不痛不癢地申斥侯爺幾句,再重一點的話,也許會罰幾個月俸祿。也就完事了。難道皇帝會因為自己最討厭的人的女兒幾句話,就把一直站在自己這邊的支持者以及兄弟的岳父幹掉嗎?他雖有些多疑,但也沒糊塗到這個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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