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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天仙要代言? (2 / 2)

丁碩看見天仙莫名其妙地給自己發來一句‘想跟自己去跳傘’,直接回復了一個大大的問號“?”。

“不是你說的嗎?廣闊藍天、無垠邊境,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我現在就想離藍天近點,所以我想跟你去跳傘。”

丁碩被天仙神奇的腦回路給弄懵了,回道:“那你自己跳不就行了,幹嘛要跟我一起。”

“我一個小女生當然不敢了,當然要叫人跟我一起了。怎麼,你不行嗎?還是說,你就是在騙我咯?”

丁碩最受不了女生說自己在騙她和自己不行這兩點。

恰巧天仙一句話把這兩個雷全踩了,丁碩直接回復到:“我從不騙女生,你等著,我考下高空跳傘執照,學好了就帶你跳,你別到時候退縮了就行。”

“好的,一言為定。”

丁碩一拍腦門,靠,我這是稀裡糊塗答應了天仙什麼?高空跳傘?我沒事兒吧?吃飽了撐的?!

天仙又發來一句話:“你要是真帶我去跳傘,那我以後就信你。”

其實她信不信自己貌似也沒跟自己沒太大的關係吧,但丁碩看見天仙發來的這句話,心裡就是莫名燃起了豪情壯志!

不就是學習高空跳傘嗎?自己又不是一個人在戰鬥,統子哥,出來幹活。

和天仙聊完,丁碩又上網查了一下跳傘去哪兒能學習。丁碩這才知道,想要帶人跳傘必須是要D證以上才行,光D證就得跳至少500跳才行。

也就是說,自己每天一跳,那也得一年半才行?練習時長一年半?自己這是要遭什麼罪啊!

但轉頭一想,跳傘技能也算是一項技能啊,到時候把技能升到lv3、lv4,還能有兩個屬性點進賬,自己也不虧啊!丁碩越想越覺得可行。

不過這一切肯定要等到自己手機APP軟體‘動音’研發出來,成功在市場上站穩腳跟後,再考慮。事情的輕重緩急還是要分清楚的。

……

次日一早,丁碩被一陣手機鈴聲吵醒,右手從娜扎胸前一團滑膩中拿開,接起電話。

“喂?”

“是我,我是茜茜。你昨天不是讓我體驗生活嗎?那普通人早飯吃什麼?雞蛋灌餅?豆汁兒?走,我請你吃飯去。”

“不是,大姐,你一個人去就行了,非叫我幹嘛!”丁碩起床氣還是挺大的。

“我一個人不敢,你就陪我去嘛~”

“別,我一會兒還得去公司,我可沒時間陪你過家家。”

“你還有公司呢?那正好,那我順便去你公司體驗一下都市白領上班的感覺,你隨便給我安排個職位就行。”

丁碩還沒見過這麼能順杆子往上爬的!但還是拒絕道:“可別,我們公司都是男程式設計師,你去了我們公司,純屬是給我添亂的。”

“那,,,那,,那你公司是幹嘛的,我可以考慮給你們公司產品代言哦~”

你要說這個,那我可就不困了哦。

丁碩聽見天仙提的這個條件,瞬間就清醒了。真要按她這麼說,她哪裡是什麼累贅,明明是公司的大寶貝嘛~

“你等會兒,你在哪兒呢?咱們還是見面細聊吧。”

“咱倆不是在一個小區嗎?我在B區這兒,你約個地點見面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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