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晶晶是藍天白雲福利院院長陳淑芬的遠房表侄女,在陳天豪**歲的時候,藍晶晶曾到福利院住過一段時間。
不過兩人並沒有描繪兩小無猜,其樂融融的溫馨畫面。
相反,他們還有矛盾。
藍晶晶是個很厲害的女孩,可能是來自東北的原因,小時候的藍晶晶手勁很大,有事沒事就欺負弱不禁風的陳天豪。
起初陳天豪還奮起反抗後來由於屢戰屢敗,陳天豪便換了策略惹不起躲得起!
這招果然管用!
藍晶晶經常看不到陳天豪就欺負別人去了。
後來,
那個陳天豪的頂替者東施效顰,學習了陳天豪的策略,也躲著藍晶晶。
藍晶晶便又換了物件……
到後來,福利院所有孩子都躲著藍晶晶,見到她就像貓見了老鼠。
起初陳淑芬也知道藍晶晶喜歡欺負人但因為沒有釀成什麼嚴重的後果加上她的父母又在鬧離婚,把藍晶晶託付她照顧一段時間,陳淑芬也就沒有把她送走,只是說了幾句。
但是後來看到所有小朋友都對藍晶晶敬而遠之,陳淑芬就感覺事情有點棘手了!
欺負一個人還能忍,和所有人作對,就是皇親國戚也得大義滅親。
但是人不到逼不得已的時候一般都存有僥倖心理。
陳淑芬就是這樣,她並沒有立刻送走藍晶晶而是找藍晶晶談話。
她希望藍晶晶能夠改過自新。
令她欣慰的是,藍晶晶同意了!
她要改過自新!
陳淑芬很高興,認為事情已經擺平。
然而,第二天,福利院裡的一個小女孩張小花舉報了藍晶晶的虐狗行為。
這件事直接成了藍晶晶離去的導火索。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藍晶晶因為答應陳淑芬從此以後不再欺負人於是就欺負了一隻院子裡路過的流浪狗。
但那隻她以為的流浪狗其實是舉報者張小花收養的流浪狗。
不過,陳淑芬關注的點倒不在那條狗是否流浪上而是不管是人是狗都不能欺負。
藍晶晶立馬進行辯解,說當初和陳淑芬約定的是不能欺負人並沒有說不能欺負狗。
陳淑芬當時就啞口無言了!
就在其他小夥伴都認為藍晶晶將“無罪釋放”時,陳天豪走了出來,請求跳槽其他福利院,理由是生長環境不利於小朋友健康快樂地成長,容易留下童年陰影,影響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