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呀,一個家那就是兩個人的,但是,你不覺得,在你回家的時候,有一杯熱茶,有口熱飯,有個能和你說上話的人,這樣的生活不是更好嗎?”
生活?
什麼叫生活?
生活,就是要舒適,要舒坦!
“我習慣自己做飯!”
伊安搖了搖頭,感情他們過來就是秀恩愛的。
“我是說真的,你別不當回事,這你現在也快30了,再過幾年別人都不會要你,那時候才有你後悔的。”
雖然男人和女人不一樣,男人或許不結婚還會更年輕,而女人只要一個人三十就會看起來有點老,就算是同齡人,女人也會比男人更顯老的多。
但是,在他們這裡很,多女孩子都會在20歲左右結婚,那到時候真正沒有結婚的肯定也不會是很好的,而且別人年輕的,也不會看上你這麼老的。
銣初的想法也沒錯,但是這也是在她們這個時候,後世三四十歲沒結婚的都多得很。
不過,骨子裡那種早栽秧早打穀早生兒子早享福,在一個打算結婚的人眼裡,她覺得這就是最好的生活方式。
早晚都要結婚,還不如早結婚,要不然當爺爺的年紀來當老漢兒,這帶出去就尷。再說,那個時候本就是該退休的年紀,你還要使勁奔波,這日子也忒慘了。
“我看你就是過來拉皮條的,你說說,你看中了哪一家哪一個女兒?”
聽銣初這麼一說,伊安立馬嗅出了不同的味道,感情這段時間,她天天東家長西家短的,就是給他訪媳婦兒去了。
依著對她的瞭解,他今天要是不聽她說完,保證明天還要過來。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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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戳穿心事的銣初嘿嘿一笑,還別說,她真看中了一個。
那就是自己曾經的同學張小燕,她們兩個也是前兩天才見面的。
張小燕現在是作為村醫,留在了桃花村。
對此,銣初也很是不理解,就憑她中醫學院的身份,去大城市大醫院上班,那都是沒得任何不好的,而她竟然選擇回村裡。
最後拗不過銣初,張小燕說出了心裡話,她喜歡伊安。
這一份喜歡,早已經埋入了她的骨子裡面,並且甘願留在村裡。
只是,聽到村裡很多人都無功而返後,她沒有告訴任何人。不管爸爸媽媽怎麼說,她就是不結婚,後來,直接從家裡搬到了衛生院住了。
聽到張小燕竟然喜歡伊安,銣初真的是一臉懵逼,實在是太好奇了——什麼時候她們兩個竟然攪和在一塊兒了?
原來,是因為高小考試完的那一次,張小燕因為不願意去她姑媽家,而和爸爸媽媽大吵一架,冒著大雨衝了出去,那時候天空本來就已經擦黑了,而她跑著跑著,才知道,自己竟然跑到了城裡,舉目無親,再加上天黑了,她害怕極了。
隨後就是被從村子出來的伊安發現了,將她帶去招待所,讓老闆娘幫她買了衣服。
所以,自此以後,對於這個對她出手相救的男人,就有了那麼一點點好感。
具體的細節,張小燕就沒說了,銣初只需要知道她喜歡伊安就成了,她再牽根線搭個橋,看看能不能有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