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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談條件 (1 / 3)

“這是幹嘛的?”指了指這‘婚前協議書’,林宇問道。

“簽了它。”李馨雨冷眼看著林宇,惜字如金。

“我暈,婚前還這麼多規矩?”將婚前協議書拿到手上,林宇一字一字的唸叨出來。

甲方:李馨雨。

乙方:(空格)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現達成協議如下,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婚前私事,雙方互不干涉對方。

第二:甲方為乙方安排工作,公眾場合以及外人在場的情況下,乙方必須對甲方以職務相稱,不得使用太過親暱的稱呼。

第三:乙方不得在未獲取甲方允許的前提下出入甲方的私人空間。

第四:……

一系列的條條框框讀下來,竟然花了林宇十分鐘的時間。

林宇讀的那叫一個口乾舌燥。

就這麼兩張婚前協議上的內容,簡直是三百六十度無死角的把林宇佔李馨雨便宜的機會給全部堵死了。

這哪叫婚前協議啊,這特麼完全是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好嗎!?

怎麼這些條條框框全特麼是約束我的?

“你這是防賊協議吧?”將協議放下,林宇鬱悶的看著李馨雨,“這裡寫的都是約束我的東西,也就是說,你如果想對我做什麼羞羞的事情,是沒有任何約束的,這也太不公平了吧!”

“呵呵……”李馨雨回以冷笑,“你放一萬個心,就算你脫光了站我面前我也不會多看一眼的,我已經決定了,你要籤,咱倆相安無事……”

頓了一頓,李馨雨掏出自己的手機,“你要是不籤,現在,立刻,馬上給我麻溜的滾出我家,我說一不二,你要想找我爺爺告狀,沒問題,電話我幫你打過去都行!”

如果林宇品行端正的話,看在爺爺的份上,她未必不能和林宇好好相處,甚至談個戀愛也說不一定。

可關鍵她這才和林宇認識一天而已,就被當眾給渾身上下摸了個遍,就連胸部也被他偷襲了兩次了!

這要再不約束這傢伙,別說初吻不保了。

再過多些日子,恐怕她貞潔能不能保住都是個問號了!

就這傢伙得寸進尺、沒羞沒臊的性格,絕對是有可能的!

“老婆——”

“婚前協議第二條:甲方為乙方安排工作,公眾場合以及外人在場的情況下,乙方必須對甲方以職務相稱,不得使用太過親暱的稱呼。”

李馨雨淡淡的打斷了林宇的話。

“我貌似還沒簽這協議吧?”林宇無語了,這女人不講理啊。

“不籤的話現在就給我出去……”李馨雨說道。

她現在乾脆也對林宇使出滾刀肉大法了。

“行、行、行,不叫老婆了,行吧,那我叫你啥?叫馨雨?”面對不講道理的李馨雨,林宇也只能應了下來這關於稱呼的事情。

“不得使用太過親暱的稱呼……”李馨雨重複一遍第二條裡面的內容,冷眼看著林宇,“你已經連續兩次觸犯條例,是在挑戰我的容忍?”

“得,你比我大,叫你馨雨姐,這總成了吧!?”林宇無奈的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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