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三天已過,烈日炎炎,狼猛森林外站著一個身穿鎧甲計程車兵,手握長戟,正在四處張望,他就是把鳳凰扔在這裡的那個士兵,他已經在這裡一個多時辰了。
“奇了怪,怎麼找不到那個痴呆?難不成她被跑出森林外的血狼吃了?不應該啊,血狼一般情況下是不可能跑出森林外頭的。”士兵若有所思,始終想不清楚為什麼找不到鳳凰。
“無妨,反正是個痴呆,而且年齡又小,不可能逃走。”
“主要還是等一下怎麼跟皇上回復?是說痴呆死了呢?還是說她不見了?”士兵額頭上飆露著汗珠,他緊張,他不知道等一下怎麼說。如果說死了,皇上說要見屍體怎麼辦,如果說不見了,皇上說他辦事不利,賜死怎麼辦?
“乾脆就說她被一頭野狗吃了吧。”士兵彎著腰,四處尋找著一些破碎的屍骸,拼拼湊湊。
“等一下就跟皇上說這是那個痴呆被吃剩的骨頭”,士兵似乎非常自信他的這一個說辭。
雖然還未登基,但是元辰已把辦公地點搬到了闕陽殿,並把名字換成了震武殿,有點浩氣衝雲霄的感覺。
“稟告皇上,鳳凰已被狼猛森林外的野狗吃了,只剩下這一些零零碎碎的殘骸。”下方稟告之人是元辰的一親信,韓浩,現為元辰護衛隊隊長。
“被吃了?這痴呆命該如此。”
“對,對,對,像她這種賊人之子,皇帝不殺她已經是最大的恩賜了。”
“3歲小孩,又是天生痴呆,留著也沒什麼用,被野狗吃了算是她最好的選擇了。”
“記得當年,她出生的時候,6月天飄大雪,這奇異的現象讓賊人鳳峰激動不已,還以為是天降福子,既然大赦天下,沒想到居然是個痴呆,簡直自取恥辱。”
“6月本是炎熱天,卻飄起大雪,有違倫常,是不祥之兆”底下的一干大臣竊竊私語,其中很多都是鳳峰生前極為看重也是極為信任的人,此時卻倒打一耙,人心險惡由此一見。
“韓浩,把那些屍骸呈上來,朕看看,畢竟她生前朕抱過她,送過她一些小玩具。”龍椅上的元辰還未登基,卻已用“朕”代替“我”這個稱呼。
“皇上,萬萬不可,此女乃是罪人之子,而且還是神棄之人,皇上萬萬不要沾染晦氣。”下方的一大臣阿夷奉承道。
“無妨,朕就是有些觸物生情,畢竟鳳峰生前是我生死之交,我理應最後再看看鳳凰的屍骸。”元辰假惺惺的對著下方的眾臣說到。
誰人不知道,他這是為了萬無一失,想親眼看看這屍骸是否當真是鳳凰的,但誰又有膽量站出來說話。
“皇上仁慈,念故交,思故人。真乃是一代明君,是我大元王朝的福氣,也是大元萬萬子民的福氣。大元王朝必將永垂不倒”眾臣齊齊下跪,郎朗齊聲。
韓浩接過一護衛兵手中的殘骸,便移步走到元辰身邊,把包著屍骸的白布開啟,放在龍桌上,其實也就是幾塊並不大的屍骸,其中有一塊屍骸是一隻手掌,那塊手掌屍骸只有小孩子的手掌一般大小。
“皇上,這就是那賊人之女鳳凰的屍骸,應當無假,狼猛森林方圓一百里基本沒什麼人敢走動。何況是小孩子。”韓浩並沒有認真的去看這些屍骸,他覺得一個3歲的痴呆小女孩,是絕對不可能逃得出去的。
“朕看看。”元辰目不轉睛地盯著桌上的屍骸。
“去,把方太醫叫過來。”元辰突然說到。
“皇上,有什麼不妥的地方嗎?”韓浩問到。
“等太醫過來鑑定後,再說吧,”元辰把玩著手中的漢白玉圓球,懶懶地說到。
過了不到半刻鐘。
“臣方海見過皇上,皇上萬壽無疆。”方海叩首大聲說到。
“愛卿平身,韓浩,你把這屍骸拿去給方太醫看看。”
韓浩拿著包著屍骸的白布,快步走到方太醫跟前。
“臣見過韓將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