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紀139年5月4日
0500,區域C的諾新達爾鎮。陽光還沒有完全照亮大地時,街上已經稀疏有了幾個人影。他們都是做小買賣的,需要早點起來收拾店面,等待客人光臨。雖然經受了長年戰亂,這個小鎮的日常生活並沒有受到太多影響。
一個老頭從他的小店裡走了出來,一手拿著掃帚,一手打著哈欠。他想在開店前簡單打掃一下。可能因為上了歲數或者身體有恙,老頭的腳步略顯搖晃,沒走出幾步,腳被絆了一下,他跌跌撞撞地站穩身子,立刻暴跳如雷。
“什麼東西?”
地上躺著一個人,穿著破舊的長袍,蜷縮成一團,似乎睡著了,正是絆倒老頭的罪魁禍首。
“起來,混蛋!”
老頭一邊罵,一邊像掃垃圾一樣去“掃”那個人——也就是我。
我慢慢爬起來,看那老頭。他餘怒未消,還在不停地罵。我小心賠著不是,一直到他安靜下來。
“大爺,我想要杯水喝。”我用阿拉爾語講著。
“水?你還想喝水?快滾,少他媽礙事!”老頭好不容易閉上的嘴又張開了。
“求求你了大爺,我就喝一杯,要雜草做的杯子,配上帶蜂蜜的水。”
聽了我的話,老頭嘀咕幾句,把我讓進屋子。他自己站在外面,漫不經心地掃視四周。
“等著。”
老頭朝屋裡的我說了一句,然後繼續掃地。我找張椅子坐下,等老頭忙完手裡的活。
看來那俘虜說的沒錯。老頭是“毒蛇”裡為數不多的本地人,負責接頭。如果沒有被抓,俘虜就會到這裡,想辦法和“毒蛇”成員見面。雜草,蜂蜜,水,杯子,這四個詞用阿拉爾語翻譯過來連在一起,正好是“我是自己人”這句話倒過來寫。
另外,整個阿爾法地區都不產蜂蜜,而我也從沒見過雜草的杯子。
*****
老頭屋裡屋外忙了半天,期間還有兩個客人到店裡用餐。他們從我身邊走過,看也沒看我一眼,就找地方坐下。老頭把他們打點好,又站到我身邊,將一張紙條塞到我手裡。
“去那裡!快走!”
我連忙走出飯店,到外面開啟那張紙條。上面有一個地址,是距離這裡大約二十公里的另一個小鎮。
我在路邊轉了轉,看到一輛小貨車,司機正坐在駕駛室裡悠哉地抽菸。我給了他200卡瑪,說服他當我的臨時司機。要是沒有交通工具,步行這二十公里太浪費時間了。
0630,我找到了紙上寫的這個地方——也是一家飯店。這家店比老頭那家熱鬧一些,屋裡能看到的六張桌子都坐滿了吃早餐的人,還有一個夥計在後面的櫃檯那閒著。見我進來,夥計抬頭看著我。
“吃飯嗎?”
“嗯。”
我走到夥計面前,攥著紙條的手放在櫃檯上,朝他一努嘴。夥計伸手把我的手包住,取回我手裡的東西,把紙條在掌心裡開啟,瞟了一眼,又看看我,點點頭。
“到裡屋坐吧。”
他指著身後,一個靠近櫃檯的單間。我走了進去。單間裡有一張桌子和四把椅子,我拽過一把椅子坐好。夥計走進來,問我吃點什麼。我就隨便點了幾樣。
飯菜上來,我狼吞虎嚥,稍微有種最後一頓飯的感覺。吃飽喝足,我便坐著等。也就是幾分鐘的工夫,等來了我要找的人。
有三個人走進房間,最後面的是夥計。另外兩個白人男子,一看就不是本地人。前面那人穿著褐色皮衣,墨綠皮褲,左手食指和中指之間夾著一根點著的煙,半睜的眼睛正打量著我,他可能是跟我碰頭的人。後面那個,穿著迷彩的,帶著連衣帽的衣服,身材高大,絡腮鬍子包裹著滿臉的橫肉,腰間別著一把手槍,目不斜視地瞪著我,估計是個保鏢。
“沒你事了,出去吧。”抽菸男子對夥計說。
等夥計出去,絡腮鬍子站在我旁邊,抽菸男子坐在我對面,一陣吞雲吐霧。
“我就是洛金,這是拉格爾。你呢?”
“拉維·修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