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裡的人見到“陸寒雪”走出來,全都沒有起疑。
彭峰從警局出來之後,馬上就到手機店賣了一部比較好的手機。因為他的手機在被捕的時候,就已經被繳了。
手機,是他這次行動的必備工具。因此,他用藏在鳳凰戒指裡的錢,買了一部手機。
買了手機之後,彭峰又到服裝店買了一套跟今天看到黃立強所穿的便衣差不多的衣服。
因為,他的第二步計劃是化裝成黃立強的樣子,潛入他家找他違法犯罪的證據!
他之前向陸寒雪打聽黃立強的住處,就是為了順利快速地找到黃立強的家。
關於黃立強與虎狼幫有勾結的事,已經是眾所周知的秘密,彭峰自然也有所耳聞。今天黃立強讓人來抓自己一家三口而不去抓虎狼幫的人,就足已說明一切。
只要找到了黃立強違法犯罪的證據,就可以以此來要挾他,逼他放了自己和林雨湘,羅清影。這是他的第三步計劃。
當然,能否實現第三步計劃的前提是,必須要先完成第二步,找到他的違法犯罪證據,不然一切都是空談。
這次行動之所以稱為無比冒險,無比瘋狂,就是因為不知道黃立強晚上在不在家。萬一黃立強馬上在家,那同時出現兩個黃立強,馬上就穿幫了,行功失敗,快能快速逃跑。
第二種情況是,黃立強和他老婆都不在家,這種情況也算比較好,自己可以在他家裡慢慢搜尋證據。
第三種情況是,黃立強不在家,而他老婆獨自一個人在家。如果出現這種情況,那是最好的。可以直接從他老婆口中套出黃立強違法犯罪的證據,把語音用手機錄下來。
這也是彭峰為什麼一定要先買一個手機的原因。萬一真的出現這種情況,那就好辦多了。
彭峰是朝著第三種情況而準備的。他賭一把,賭黃立強不在家!
考慮到黃立強平時肯定是開車回去的,而自己又沒有車,彭峰只好又去買了一瓶白酒,喝了幾口。這樣一來,就可以有因為喝了酒而不能開車的理由了。
做足了準備,彭峰就到一個偏僻無人的地方,把警服脫下來,收藏到鳳凰戒指中,然後換上了便衣,把自己的臉變成了黃立強的樣子。
幸好今天他在警局大院裡見到了黃立強一面,不然都不知道他長什麼樣子的。
同時也慶幸黃立強的身材保持得還不錯,跟自己也是差不多的,並不是那種大腹便便之人,否則身材就很難化裝了。
做完了一切準備工作,彭峰就走到街上,打了一輛計程車,直奔黃立強的住所而去。
來到了黃立強的別墅前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十一點,彭峰看到別墅裡的燈還亮著。
他的心開始狂跳起來,燈亮著,說明屋裡有人。這個時候,黃立強到底在不在家?
既然都行動到這一步了,就絕不能退縮,只能繼續賭黃立強不在家了。不敢博,又怎會贏?
如果黃立強在家,自己大不了馬上撒腿就跑。反正以自己的奔跑速度,黃立強肯定追不上的,怕什麼?
於是,彭峰先讓自己鎮定了一下,然後便來到了黃立強的別墅前,按響了門鈴。
成敗,全在此一舉了!
不一會,別墅的門開啟了,彭峰看到開門的人正是黃立強的少妻趙麗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