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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攤丁入畝得以堅定地實施下去,朝廷賦稅收入穩定,在武植的授意下,皇太后劉清箐採納了武植的建議,大幅度減少了很多的苛捐雜稅,比如徭役、酒稅、茶稅、鹽鐵稅、漁稅、枯骨稅、上供錢、義倉稅、河渡錢、過路錢等,並廢除了農器稅、牛革稅、蠶鹽稅、鞋錢、和糴等“雜變”,調低並規範了商業稅。這些舉措,一下子大大減輕了底層老百姓的負擔,緩解了社會矛盾,也逐漸減少了貧富之間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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