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寧坐在了左排的第二張椅子上,因為他是老六,按照一般的座次,常委會議上的序列是有明確規定的,正付書記單列一行,書記坐中,左首為大坐的是市長,而下面兩排,左邊是四六八順之,右邊為五七九緊挨,紀委書記是管人的,有上天入地之能,排第四坐左排第一是當仁不讓,組織部長也是管人的,掌握別人的命運,列右排第一,一般人也不會有異議,常寧作為常務付市長,是政府二把手,人權財權均沾點邊,排第六也沒有太大問題,後面的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長,是不敢爭第六的位置的,因為從政府的角度算,公安局只是政府的一個部門,儘管公安局權大無際,見了常務付市長也得靠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