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我要吳晴去銀行取錢。
“什麼?你要買汽車?你看進貨越來越多,這麼多人工資開銷,現在利潤還看不見,哪有錢買汽車。”吳晴一口回絕。
“不用門市的錢,我自己有,就是缺一點。”
“你哪裡來的錢?是不是工地收的?那也是門市賺的錢。”
“我打牌贏了十幾萬,準備買桑塔納2000。”
吳晴差一點跳起來,
“你要死啊,打牌打這麼大!你有錢買車我沒有意見,就普桑10多萬就可以,你看,許總大老闆也就2000型,不給。”
“這有什麼,汽車也是資產,我已交了一萬定金,不買難道作廢!”
我聽吳晴不答應,有點生氣。
“我不管?你不要解釋,不行就是不行!自己解決!”
“不講理?錢不是你一個人爭的,門市的錢我就不能用?”
“你以為我們討價還價賺錢容易啊!你就進進貨,喝喝茶、打打牌就有錢賺?”
“分工不同何以,沒我發貨回來,你們賣什麼?”
“反正不行!你有錢,買飛機回來,我也不管,拿錢,沒有。”
我感慨,也怪自己,平時費用不在門市支出,致使吳晴把控著門市的資金,簡直像只貔貅,只進不出。
我有自己的收入,工程隊的材料差價,每年還能給工程隊代開幾百萬材料票,打牌心態好,技術不差,贏多輸少,為了打牌自由,懶得去管門市資金。
對於吳晴,我真心沒半點辦法,超過上萬的錢,從他口袋拿出來,不是輕而易舉的,再吵下去影響做生意,丟失顏面,反正錢不多,於是貸款6萬,還是把汽車提了回來。
幾個月後上午,
派所兩位警官到市場找我,
兩警官是剛到任才一週,一個姓顧,一個姓陳。
顧警官從公文包拿出一張檔案交給吳晴。
吳晴接過來一看,逮捕令,上面還有市公安局的大印,蒙了。
“請問警官,他到底出什麼事了?能不能麻煩告訴我?”
“不能告訴你,必須他本人去派出所解決,你把檔案交給他就行,告訴他,這個檔案是有時效的。”
吳晴看警官走遠了,趕緊打我電話。
“錢程,你在哪裡?怎麼派所發來一張逮捕令,要你去派所處理,你做什麼了?”吳晴緊張起來,小聲問。
我莫名其妙,“我能做什麼?你不要管,我打電話問問?”
“什麼我不要管,逮捕令發到門市了,好看嗎?你說你到底做啥壞事了,不然派出所怎麼找上門。”
兩個小時後,我回到門市,吳雨一看我,立馬衝過來,
“你還回來?趕緊走,派所在抓你,二妹擔心死了,你做了啥事?”
“不要緊,我去過,處理好了。”
吳晴走過來,白了一眼,“你還有臉回來,逮捕令發到門市,大家全看見了,你做了啥事,派所要抓你?”
“大驚小怪,我能做什麼?偷、還是搶,還是殺人?我剛從派所出來,沒多大事,賭錢,罰款3千,解決了。”
“怎麼可能,賭錢要發逮捕令的?肯定不是賭博?”
“騙你幹什麼?我告訴你,發到逮捕令好多人,多是賭博罰款3千了結,確切情況是所長剛調整,新來的所長要搞點好處,立立威,範興還送了一部手機,8千多!”
“有這樣的事?”吳晴還是半信半疑。
“你不相信?你打電話問。”我理直氣壯。
“我好意思問?全是一幫賭鬼。”
我知道,吳晴擔心的不是賭博,打牌我只要不過分,不用門市資金,她才懶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