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戰士們是在營地旁邊的一處沙坑找到他們的,那是以前修補堤壩的時候取沙石挖的大坑,已經廢棄好幾年,被荒草覆蓋,晚上走到那裡根本就注意不到是個大坑。
找到他們的時候李志勇還是昏迷的,頭上一塊血跡還在流血,身上多處擦傷,手邊一塊帶血的石頭。
他們躺在沙坑邊緣佈滿碎石的一小塊空地上,再往前一步就是渾濁的坑底積水。
沈蓉只穿著內衣被同樣只穿著一條四角褲的李志勇死死抱在懷裡,怎麼掙扎都掙扎不開,戰士們沒有辦法,只好給他們蓋上毯子,兩個人一起抬回營地。
而他們的衣服正東一件西一件地飄在沙坑的積水裡,戰士們打撈上來,上面吸附著不少螞蝗,而且已經破碎不堪。
沈蓉又哭又叫,拼命廝打李志勇,終於將他打醒。
大家也知道了事情的經過。
原來李志勇揹著沈蓉回營地,地形不熟一下掉進沙坑的積水裡,沈蓉的頭碰上石頭昏迷不醒,他自己也受了傷。
周圍一片漆黑,他好容易把沈蓉拉上岸,呼救根本沒人能聽得到,又忽然發現兩人身上幾乎都被螞蝗吸附滿了,草叢裡又好像有蛇嘶嘶吐信子的聲音。
他驚慌中手忙腳亂,拿起石頭猛砸,又趕緊撕開兩人的衣服,把螞蝗打掉,後來不知道什麼時候,他也支援不住暈倒。
但在暈倒之前,怕再有什麼動物傷害沈蓉,他只好用自己的身體護住她。
沈蓉嚎啕大哭,完全沒了主意。
她再有心計也只是一個21歲的女孩,在這個保守的年代,脫光衣服被一個男人抱在懷裡,還被一群人圍觀,最後竟然是兩個人摟抱著給抬回來的,她已經只剩下大哭著廝打謾罵李志勇了。
李志勇任打任罵,跪下來給沈蓉認錯,態度非常誠懇,最後指天發誓,“我會負責的!”
“誰讓你負責!你這個癩蛤蟆!你也配!?你滾!滾!”沈蓉口不擇言地極盡辱罵著李志勇,尖利的指甲把他的臉上身上摳得血肉模糊。
李志勇跪在他面前不躲不避,任她發洩,直到再次暈倒。
出了這樣的事,兩個人身上又都有傷,只能先把他們送回來再說。
回到沛州,李志勇堅持不肯去醫院,而是直接回到部隊做檢討,請求組織處分他。
跟他們一起回來的馬副營長為李志勇作證,他說得都是實話,雖然最後後果嚴重,但他的動機和行為沒有任何可以指摘的地方,巧合之下犯的錯誤,請組織從輕處理。
李志勇出去這幾天在抗洪前線吃苦耐勞,勇挑重擔,跟官兵們一樣雨裡來水裡去,根本不像軍區的文職參謀,有時候比他們這些作戰部隊的官兵還要能吃苦,贏得了所有人的好感。
馬副營長是真心替他求情,還帶來了張營長的親筆信,也是為李志勇的表現和行為作證。
這些對李志勇來說當然至關重要,而且他還非常坦率,不用政治部的老部長為難,自己就馬上站出來,“請組織批准,我要娶沈蓉同志!我會為對自己的錯誤負責!”
男未婚,女未嫁,年齡相當,條件也都不差,而且還都沒有物件,又出了這樣的事,最好的解決辦法只能是結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