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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邂逅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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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莫三孃的生日,故而陳劍臣回家吃晚飯——禮物他早就買好了,一根銀簪子,制工不錯,雖然不是巧匠出品,但也算精緻。

如今陳劍臣的筆墨行情見漲,在雪泥齋的寄賣作者行列中已漸漸闖蕩出了一些名氣,每一幅作品都甚為搶手。

在其中,他的那一首《黃昏》居功甚偉,帶來了不小的名氣。

名利名利,名在利之前。尤其在天統王朝這般的政治制度之下,聲名尤其重要。有了名頭光環,往往能事半功倍。故而為了清譽名聲,很多士大夫不惜一擲千金。

當然,筆墨搶手,也和陳劍臣本身的水平息息相關,他的字,經過長期持之以恆的練習,已漸入佳境,達到了一定的造詣。

他肯學,敢於創新,個人風格漸漸養成。

另外,陳劍臣每寫一幅字,內容或為斷章警言,或為詩詞名句。不同一般人寫筆墨,都按照四書聖賢書,抄上面的言語。

這一點,非常不同。

可以說,他賣的一半是自己的筆力,一半卻是前人的才華。

兩者相得益彰,風格凜然。因此就算價格高些,人們都喜歡購買,而不會選擇那些平庸的筆墨。

筆墨的市場其實很大,很多家庭都會不時收購書法作品回去,或為附庸風雅,做裝飾;或為禮物送人;或者認為有收藏價值,存留起來,等以後該作者出名了,就能高價賣出去。

陳劍臣筆墨行情好,那李掌櫃自是區別對待,招呼得非常周到,一個勁地吹風,要他多寫,最好一天寫個十幾幅來,就能賺得缽滿盆滿了。

不過陳劍臣哪裡會聽他的這番言論?

書法筆墨,屬於藝術,不是抄書默寫,不能量產。若是為了在短期謀取利益,粗製濫制,那就等於是殺雞取卵,自毀前程了。

所以,他依然是按照自己的節奏而行,甚至更加嚴格要求,寫出來自己覺得不滿意的,一律撕掉,丟進紙簍裡去。

君子當嚴於律己!

如此,他每三天差不多才能寫出一副符合心意的書法來,拿到雪泥齋寄賣,久而久之,同樣賣出不少銀子。其中大部分都用以還債。雖然王復說不急著還,甚至暗示著根本不用還了。但陳劍臣堅決不受,交情歸交情,數目要分明,有借有還,當分得清楚。

賣字還債後,陳劍臣現在身上所剩的錢財就比較寒酸了,為了買替母親祝壽的這根簪子,幾乎傾盡身上所有。但他一點都不心疼,與莫三娘為自己的付出,兩者相比起來,這一根小小的簪子又算什麼。

簡直不值一提。

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

大概如斯。

夕陽正西落,陳劍臣腳步輕盈地走在街道上,走向街東頭的新家。

在經過一處十字街道交叉口時,抬頭見前面停著一頂雕花兩人轎子,正停在一家布鋪門口外。

陳劍臣無意中一瞥,恰好就見到一個少女從店鋪裡走出來。

少女身材高挑,衣衫飛揚,臉上全無脂粉,白淨淨一張臉蛋,眉如遠黛,雙眸流轉,不是秋波,勝似秋波,嬌波流慧,細柳生姿,正肆無忌憚地表現出一種能讓人窒息的美麗來。

陳劍臣正感覺有些似曾相識,那少女卻看見了他,忽而張口脆生生地喊:“陳劍臣,你怎麼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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