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頭,去永嘉坊!”裴俊低聲下令道。這個時候,他需要得到張煥強有力的支援。
長安正月初一的夜晚寒氣襲人,大街上冷冷清清,極難看見過往地路人,偶然只有穿街過巷地食郎,挑著擔子在寒風中吆喝,為了養家餬口而在寒冷的夜裡奔波。
此刻夜尚未深,離坊門關閉還有一個時辰,長安人要麼在家裡陪伴妻子,要麼在酒樓中與親朋聚會,一敘新年之志。
在東市大門附近地一處避風的角落裡,有一個小小的食攤,攤主是一個四十歲左右的男子,長得矮矮胖胖,笑容可掬,頗似一隻土撥鼠,正手腳麻利地燒水煮麵。
他並非生來就高興,在一個時辰前,他還愁眉苦臉地挑著擔四處吆喝,希望能有人吃他一碗熱騰騰地肉末面,賺幾文銅錢給女兒買一方花手帕回去,但他在寒夜裡足足走了一個多時辰,才賣掉兩碗麵。
他的笑容來自於二十幾個吃麵的客人,準確地說坐在食攤上的只有兩個人,一男一女,一對年輕的戀人,而其他人似乎都是那男子的手下,他們遠遠地蹲著,每人手裡端著一碗麵狼吞虎嚥地吃著,大多數人已經在吃第二碗,這讓攤主尤為開心。
這對年輕的戀人自然就是崔寧和張煥了,他們剛剛逛完東市,張煥這才想起自己還未吃晚飯,雖然秀色可餐,但弟兄們卻一個個餓得前胸貼後背,但誰也不敢吭聲,走到東市門口正好看見這個小麵攤,張煥便招呼弟兄們吃飯。
崔寧雖然也沒有吃晚飯,但她卻不喜歡在外拋頭露面吃東西,她沒有要,而是用手掌託著香腮,饒有興趣地望著張煥熱乎乎地吃麵。
女人是一種感性動物,她若愛上一個男人,只要這個男人對她好,就算他一無所有,她仍然會一往情深地跟著他,崔寧也是這樣,雖然她明知張煥與父親是朝中對頭,但她仍然義無反顧地痴戀著張煥。
他們已經相識兩年,他們的愛情經過萌芽、經過絢爛的花期、經過青澀平淡的果實期,現在終於到了成熟地季節。
“你在想什麼?”張煥將麵湯喝完,他忽然發現崔寧正含笑望著自己,連忙抹了一下嘴,不好意思地笑問道。
崔寧笑著搖了搖頭,沒有說話,她忽然向攤主招了招手,指著張煥道:“再給他來一碗!”
“好咧!”攤主早已經準備好,笑呵呵地又將一碗麵端來,張煥連連擺手,“不了,我已經吃飽了!”
“快吃吧!”崔寧抿嘴一笑,把筷子塞給他,“這麼壯實的身子吃一碗怎麼夠,在河西時你可是每頓都要吃兩大碗的。”
張煥笑了笑,又端起了碗,這下,他不再狼吞虎嚥,而是慢條斯理,邊吃邊和崔寧說話,“其實我很喜歡在這種小攤上吃東西,會讓我找到少年時代的感覺,我們太原南城門就有一個賣糖粥的小攤,我小時就常去,等以後有機會,我也帶你去看看。”
“以後你想去小食攤我就陪你。”崔寧淺淺一笑,溫柔地說道。
冬夜雖然寒冷,但張煥的心裡卻覺得異常溫馨,他不再多言,低下頭默默地吃麵,崔寧也沒有再說什麼,她脈脈含情地注視著自己的愛郎,在這個簡陋的小食攤上,權力、富貴、身份都統統沒有了,只有他們兩人彼此深愛著對方,這一刻,崔寧終於又重新找到了張煥曾經給過她的,那種刻骨銘心的感覺。
她忽然覺得自己一生都有了依靠,此時此刻,她再也不想離開張煥一步。
“煥郎!”崔寧動情地低聲呼喚,張煥若有所感,他慢慢抬起頭,只見崔寧地眼睛裡充滿了無盡的愛戀和期待。
“嫁給我吧!”張煥毫不遲疑地握住了她的手,深深地盯著她美麗的眼睛,崔寧的臉上忽然飄過一抹羞澀地紅暈,她輕輕點了點頭。
“那今晚跟我回去,好嗎?”
張煥手掌中白皙地手並沒有抽回去,他忽然感覺到崔寧用指甲輕輕地掐了他一下,張煥大喜,他立刻站起來,吩咐親兵們道:“大家準備回去!”
這時,旁邊賣面的攤主正咧嘴笑望著他們二人,他也想起自己當年也和媳婦兒在柳樹下也說過同樣地話,心中不由一陣火熱,便急不可耐地想要趕回家去,他見張煥已經站起來要走,而他的手下皆翻身上馬,忽然想起帳還沒結,背上不由出了一聲冷汗,急忙上前點頭哈腰陪笑道:“客倌,一共是一千一百文,你給我一貫錢就行了。”
“煥郎,多給他一點吧!”崔寧對這個貧窮而老實的攤主充滿了同情,低聲對張煥道。
張煥笑了笑,給身旁的親兵使了個眼色,親兵會意,從皮囊中掏出一錠黃金放在桌上,“這是我家都督賞你的。”
“這攤主望著小桌上黃澄澄的一錠金子,被驚得目瞪口呆,他劇烈地抖著手將金子捧起來,心都幾乎停止了跳動,他媳婦也有一對小得可憐的金耳環,總說要把它當著傳家寶留給女兒,可這一錠金子少說也有三十兩,這意味著什麼?至少意味著他再也不用在新年的寒夜中挑著擔子走街串巷賣面了。
攤主忽然想起來什麼,他猛地抬起頭來,一群人已經護衛著馬車遠去,他嘴唇哆嗦了幾下,慢慢地跪了下來,重重地向馬車的背影磕了三個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