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呢?”
“之後有一天,店裡來了一個香港佬,叫什麼職業釣魚的,要去內地遊釣——真是吃飽了沒事幹——問我願意不願意跟著去,當他的幫手和導遊,工資待遇是殺魚的一倍多,還能走南闖北,免費旅遊,我就去了。”
“喲,那是走了很多地方吧?”
“全中國基本都跑了,專往有江河的地方跑,很多叫不出名字的地方我們都去過。”
“這個幹了多久?”
“有大半年。”
“後來怎麼樣了?”
“有一次在一條荒山野河裡釣魚,晚上漲水了,我們倆都沒發現,等發現時,河水已經把我們包圍了,趕緊拋下東西遊到岸上去,差點就丟了命。但釣魚的東西都丟了,我那老闆也受了驚,就說要回去休息一段時間,等下次出發時再來喊我,但之後我們再也沒聯絡到過。”
“那您是回到了浦江?幹嘛呢?”
“回了浦江,掃大街,當清潔工。”
“這跨行跨的有點大。”
“清潔工幹了三年多,後來開灑水車。”
“您還會開車啊。”
“呵呵,學的。”
“開了一年多吧,又出事了,碰了一輛好車,對方揪著我要我賠錢,哎,把好不容易攢的一點錢全賠給人家了。”
“你這是因公出的事,公司要給你出的,你不用賠。”
“是有這個說法嗎?”
“當然有了,勞動法裡寫著呢。”
“當時沒人告訴我,我不懂,心想確實是自己開車撞的,也該賠。”
“那您吃了大虧。”
“也不算吃了大虧,說來奇怪,後來那個老闆,就開好車的那個老闆,遇到了我,還認出了我,給我介紹了份工作,跟他幹了。”
“這麼巧?怎麼遇到的?”
“我沒開灑水車了,就找了一家搬家公司,給人搬家,恰好搬家的那一家是那個老闆的,他認出了我,搬完家後就問我願不願意給他開車。”
“給老闆開車,那是清閒差事。”
“清閒是清閒,就是有點無聊。”
“不會又沒幹多久吧?”
“開了有小半年,到春節的時候,換了。”
“這麼好的工作,怎麼就換了?”
“老闆的女兒從國外唸書回來,說我身上有魚腥味,受不了,就把我換了。”
“換了之後又幹嘛呢?”
“在他家當園丁,他家是真大啊,比小紅馬還要大,專門得有個人處理那些花花草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