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教書先生,荷花村的村民在第三天便都將自家的孩子送來學堂了。
沈雲清建學堂的目的不是為了盈利,而是為了荷花村的村民,小孩來學堂上學自然不需要繳納學費。
而教書先生的薪資,沈雲清計算好了,從荷花塢的收入里扣。
這一個月的試用期,沈雲清幾乎每天都呆在學堂內。
她甄別著林思和馬文遠的教學內容,想知道這與其他書院有什麼不同。
還好,內容不算太陳舊,林思也會結合璃朝當下的經濟形勢,教授一些實事知識。
這期間,雲嬌也吵著鬧著要來上學。
可是她只有四歲,還不到上學的年紀,被沈雲清拒絕了:“你還是繼續在家裡多玩兩年泥巴,再來上學吧。”
雲嬌很不情願地騎著小白,進了荷花塢遊玩。
此刻已是深秋,荷花塢裡沒有了開滿池塘的荷花,連泥地裡的蓮藕也被挖空售賣了。
荷花村的村民依靠著這個荷花塢,終於過上了想要的生活,甚至比在南安村時更好更安定。
試用期過後,沈雲清準備正式和馬文遠林思簽訂用工協議。
沈雲清沒有在璃朝替人幹活過,不清楚這邊的用工協議該怎麼寫,就只能按照現代的那種,稍微縮減一些,然後手寫了兩份。
馬文遠他們只需要簽字畫押即可。
沈雲清拿著紙張,沒有立刻遞給他們,而是問道:“你們確定嗎?這個要求可以接受?”
她開的薪資很低,低於其他書院的水平,甚至比一般的酒樓裡的小二薪資,還要低一些。
要知道,在璃朝,舉人是有機會做官的,林思肯去參加鄉試,為何中了舉人,寧肯跟著馬文遠來這裡教書,也不肯繼續趕考。
這一點沈雲清比較疑惑。
馬文遠這一回,看都沒看身旁的林思,直接點頭:“可以,有總比沒有強。”
一旁的林思仍舊低著頭,沒有吭聲。
“行,那就簽字吧!”沈雲清沒多猶豫,反正協議也是一年一簽,實在不行,明年再換。
目前看來,教得還算可以。
馬文遠和林思,拿著那份協議,都沒有仔細看一眼,便低頭簽字,然後,大拇指沾了點硃砂,摁在簽字的地方。
這樣一份用工協議就算完成了。
當天,沈雲清給他們放了一天假,一是希望他們有時間去給那些流浪兒上一節課,二是給他們回去收拾衣物過來的時間。
教書先生不比其他職位,需要長期住在學堂,以學堂為家。
學堂裡大部分是荷花村的孩子,只有少數幾個,是隔壁鄰村送來的,現在學堂內還有少量的位子。
沈雲清不想浪費,便在城中張貼了招生告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