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彤沉默了片刻,說:“鄭總你有一票投票權。”
鄭歌笑了,“徐總,就不要玩這種虛的了。”
一般公司AB股模式,創始人擁有10票投票權,投資人擁有1票投票權。但一般那種情況,公司是擁有多名投資人的。
如果創始人做了什麼對公司不利的決策,投資人就可以聯合在一起,投票否定創始人的決策,同時也可以聯合對創始人施壓。
但這家新公司,只有鄭歌和徐彤兩個股東。
至於未來,誰也說不準。
這種情況下,鄭歌的一票權利有什麼用?
整個公司,就等於是徐彤一個人說了算了。
他最多也就派個代表,監管一下財務啥的。
對公司的一些決策,一點話語權也沒了。
徐彤臉色不變,說:“鄭總,公司要發展,以後肯定是需要融資的。”
鄭歌擺擺手,說:“那是以後的事了。”
徐彤臉色有些難看。
好不容易談好了股權分配方案,又要在管理權這一塊卡住了嗎?
“這樣吧,公司的日常管理運營,我可以不插手。但如果有重大決策,我有權參與。如果決策不利於公司發展,我有權駁回這個決策。”鄭歌正色說道。
日常管理,他自然不會去管,也懶得去管。
但公司如果上什麼大專案,或者有什麼重大決策,自然不能任由徐彤一人決定了。
徐彤皺了皺眉,不太滿意。
“什麼樣的決策,屬於重大決策?”徐彤皺眉問道。
“影響公司大局的決策。”
鄭歌說著,笑了笑,繼續道,“徐總這段時間對我應該有些瞭解了吧?我投資過很多公司,這些公司目前都是什麼情況,我想你應該很清楚。”
徐彤點點頭,這一點她倒不否認。
就如遠大集團,據她瞭解,鄭歌對遠大集團有著絕對掌控權。但實際情況,鄭歌幾乎不參與任何公司管理。公司的運營,全權交給了席夢。
只有重大決策的時候,才會參與,和總裁席夢商議。
檢視資料的時候,她看到一條小道訊息,不知是真是假,說是遠大集團能發展到現在這個規模,鄭歌的功勞起碼佔90%。
如朋友網、微博、聊聊等,都是鄭歌提出來的。
當然,這個訊息,她還沒得到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