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都簽了,就差一個離婚證了。”
“就算是你不想離婚,又能如何呢?”
柳夫人有意無意說出這句話,柳竹音卻猛的回過神來。
是啊!
只是簽了離婚協議書,還沒有辦理離婚證。
那就是無效的!
協議書只是夫妻協商,離婚證才是法律依據!
顧不上母親,柳竹音立馬給公司法務打電話核實。
得到的結果和她想的一樣。
“那你就透過法律途徑,告訴顧逸塵。”
“離婚協議書有爭議!需要他回來跟我談。”
掛了電話,幾天的陰鬱驅散不少,她嘴角也掛上了笑容。
柳夫人見到這一幕,忍不住偷笑,悄然離去。
不多時,我便收到了公司法務的電話。
“顧總,大小姐說……說離婚協議書有爭議。”
“她不滿意,所以……您看……”
我眉頭一皺。
“爭議?”
“除了我這些年賺下的個人財產,剩下的都給了她。”
“她還有什麼爭議?”
法務為難起來。
“倒不是財產問題,就是……可能……大小姐不想離婚。”
不想?
我不能理解。
寧遠舟回來了,自己悄然退場,她應該很高興才對。
為何不離?
“我若是不回去,有什麼影響麼?”
法務立馬就給了我答案。
“如果這樣,離婚協議書可能就是作廢的。”
“您和大小姐,還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
“若是大小姐透過特殊手段,還是能找到您……”
聽到這話,我坐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