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時愉快的上網到11點,解決好多疑問,同時又誕生更多疑惑,終於感到濃重的疲憊,身體已然支撐不住。
感覺時間剛剛好,悄悄從小門走出網咖。
此時,夜色正濃,空氣帶著晚冬特有的肅殺,陳時有點冷,縮縮肩膀,慢慢走在牆邊陰影中。
網咖距離花湖小區後門不過300米,哪怕是一步一挪速度極慢,10分鐘足矣。
然而才走到一半,遠處就傳來一陣轟鳴聲,有的像打雷,有的像烈風呼嘯,其間,還交雜著呼喊叱罵。
陳時有點傻眼,這是撞上什麼了?
沒等他想明白,兩個人影糾纏著衝進小巷。
“賤貨!你找死!”
一個陰冷的男聲,氣急敗壞的吼起來。
“同歸於盡,你敢麼?”
一個清亮的女聲,帶著不屑,悠揚凜冽。
噼裡啪啦的爆響中,兩人糾纏著,眨眼間就突破百米距離,來到小巷中段。
那男人似是怒極,狂吼一聲:“你要換,那便換!”
下一秒,一聲“砰”的炸響過後,兩道人影像炮彈似的分開。
其中一個砸破一堵磚牆,另外一個飛出至少10米遠,好死不死的擦著陳時的身體,撞上他身後的捲簾門,“啪嘰”一下摔落地面。
什、什麼情況?
陳時被這意外變故,驚得目瞪口呆。
但是沒給他更多時間思考,摔在磚牆裡的女人費力仰頭,一眼看到陳時,立即揚聲高呼:“我是特一局虞歌,那人是天巫教魔刀,快殺掉他!你只有最多5秒鐘!”
摔在陳時腳下的男人立即兇蠻的瞪過來,一邊嘔血一邊發出威脅:“小子,你敢與天巫教為敵?”
兩句話,傳遞出茫茫多資訊。
陳時心頭一凜,瞬間便意識到,必須立即做出選擇。
跑?
病體殘軀,根本跑不出多遠。
不動?
5秒鐘一到,天巫教雜碎恢復一點行動能力,只怕隨手就會弄死自己。
動手?
動手確實是最正確的選擇。
但問題是……
大姐你讓我殺人?!
活到24歲,廢柴我連只雞都沒殺過!
虞歌說話用時1秒鐘,陳時腦海裡轉過一系列念頭用時1秒,還有不到3秒鐘,用來做出那個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