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見莫父的話,賀家人冷笑,“成,那我們就上法院去告你們,讓國家來判!”
“斷然沒有讓你們把人帶走的道理。”
這自古以來,就算是離了婚,也沒有孩子跟著女方的, 這不是荒唐嗎!?
他們就不信法院能把孩子判給莫家。
一旁看了整場大戲的晏殊,歎為觀止,這世界上竟然還有這種奇葩事。
她戳了戳旁邊的晏清,“姐姐,你說這兩家人要是上了法庭,法官會怎麼判啊?”
姐姐現在學的法律專業,應該會比自己更懂一些。
晏清目光短暫的在兩家人身上停留,方才那些, 她也聽了個仔細, 大約就是,女方和男方是在同一所大學,當初意外懷孕後,男方父母要留下這個孩子,覺得兒子遲早都要成家立業。
女方父母持反對意見,認為女兒的學業還未完成,甚至還沒有進入過社會,沒有感受到現實柴米油鹽的艱難,不適合就這麼結婚生孩子。
女方莫小小最後和男方賀林跑了,但因為女方父母不肯給戶口本, 堅決反對, 於是兩人在賀林的老家,簡單的辦了宴席,也就算結婚了。
孩子生下來後到現在,因為沒有領證的原因,又繳不起社會撫養費,所以一直沒有上戶口, 拖到了現在。
現在賀林因為生活壓力太大, 洩憤殺了人,和莫小小也翻臉了,女方父母要將女兒和孩子帶回莫家,但男方父母卻堅決不同意。
女方家表示按這兩年賀林送外賣的收入給出一筆超過原收入的錢給賀家,但今後不管是女兒還是孩子,都和賀家沒有關係,也不負擔贍養責任。
男方家卻不同意了,認為酒席已經辦了,兒媳婦就是賀家的人,必須留在賀家賺錢養家,伺候公婆,孫子更不可能給莫家。
現在兩家人準備走法律程式。
晏清略作思索,“如果沒有領證,只是辦了酒席,就不演算法定的結婚情況,夫妻關係不成立,莫小小沒有義務賺錢養賀家父母,更沒有義務照顧賀家老小。”
“兩家上了法庭, 兩方親子鑑定證明在沒有問題的情況下, 法官會根據兩方的家庭情況做出判決,現在男方殺了人,而賀家的家庭生活條件顯然不具備撫養孩子的能力,這種情況下,孩子應該會判給女方。”
“如果還有另外一種情況,就是男方堅持要認這個孩子,在有親子鑑定的情況下,在孩子滿十八歲之前,男方家庭都要按月向女方支付一筆孩子的撫養費。”
晏殊瞬間明白了過來,不由對這女方的父母在心裡頭豎起了大拇指,在女兒已經懷孕了的情況下,堅決反對結婚,就是最大的及時止損。
要是男方想認這個孩子,那還得支付一筆撫養費。
可能當時,莫小小無法理解父母的反對態度,但現在心裡或許在慶幸,慶幸沒有領證,自己的人生,還掌握在自己的手裡。
晏清說著說著,又道,“當然,以上都只是我的片面假設,法院還要根據實際情況做出判決,我的假設做不得數,當不得真。”
晏殊“啊”了一聲,還以為就會這麼判呢,白高興了。
“在說什麼?”微沉的嗓音在身後響起,晏修文不知道什麼時候,出現在竊竊私語的兩姐妹身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