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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1、“朝陽常勝王!” (4 / 4)

劉藝菲去女生圈子裡找唐豔聊天去了,而陳飛則去另一邊找到了羅謹,跟他說起了今天在機場時看到的另外一條熱搜新聞。

“你和唐豔主演的那部《未央》是什麼情況?我怎麼看到法院下判決書了?”

據陳飛今天所看到的訊息所示,作為被告,原著《未央》的作者。

判決書顯示,自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被告需賠償原告沈文學經濟損失12萬元,維權費用1.65萬元,共計13.65萬元整。

“哦,你說那個啊,沒什麼事。”羅謹笑了笑,隨口道:“當前這部劇比較火,所以自然有不少眼紅的人,逮著個機會就各種撕咬。

現在判了也好,這事就算是徹底告一段落了,對我倆和電視劇版權肯定是沒什麼影響的,只是作者要賠點錢而已,名譽權可能也會有所損傷。”

“哦,那就行,我還說如果你需要的話,我讓飛躍影視的法務部去幫個忙。”

“哎呦!這可用不著,就是個小小的版權官司而已,哪裡用得著‘朝陽常勝王’?”

聽著“朝陽常勝王”這詞,陳飛頓時樂了,同時又有幾分無奈:“也不知道是誰閒的無聊,整了個這麼個外號出來?”

網上這幾年有不少人對國內各大頭部公司的法務部似乎很感興趣,搞了不少有意思的外號出來。

比如華為法務部被稱之為“龍崗無敵手”,而位元組跳動的法務則是“海淀不倒翁”,淘寶法務被稱之為“餘杭常青樹”……

原本這都是網際網路公司之間的梗。

可也不知道是誰盯上了飛躍影視,並且看到了那一場接著一場、且毫無敗績的版權官司。

於是,“朝陽常勝王”這個稱號就被扣在了飛躍影視法務部的頭上。

雖然經常被人調侃感覺怪怪的,但是,這個名頭也起到了不小的“震懾”作用。

反正這兩年公司的版權官司少了許多,那些蹭流量、給自己謀私利的害蟲們,這會也都不怎麼敢碰瓷飛躍影視了。

畢竟動輒就是100萬的起訴賠償費,屬實讓那些皮包公司和害蟲們嚇得不輕。

派對是在10點結束的。

告別了眾人,返回房間,陳飛頗有些火急火燎。

被一把扔在床上的劉藝菲佯裝著生氣的瞪了他一眼:“你等會,讓我先把絲襪脫了呀!”

“別,別脫!我要的就是這個!”

“高跟鞋呢?”

“這個更不能脫了,它比絲襪還重要!”

“你個色狼!”

“嗷嗚!”

……

隔天,唐豔和羅謹的婚禮正式開始。

這姑娘今年雖然都已經35歲了,但少女心還是很重。

放眼望去,整個婚禮現場全部都是以粉紅色為背景而佈置的,就連蛋糕都是用的粉色花瓣。

甚至包括婚紗也不是白的,而是粉色的。

至於婚禮主題,則是叫:“一個有關騎士與精靈公主的童話故事”。

現場表示羨慕的人特別多!但這其中絕對不包含有劉藝菲。

“嘻嘻,豔豔今天打扮的好粉嫩呀,不過我還是喜歡咱們的中式婚禮,三書六禮、八抬大轎、還有那特別豪華的嫁衣……”

陳飛探出手,牽起她的小手,什麼都沒說,但卻又表達出了很多層含義。

“今晚可以繼續獎勵你哦!”

劉藝菲湊近了他耳旁,表示自己心情很好,晚上願意多多配合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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