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其然,這位母親頓時不等了,以每秒十幾米的速度瘋狂追趕我的車輛,一路上還在不斷說著話,我聽到了,她是在感謝我抱著她的孩子趕路。”
“等跑出一段距離後,我就好心的將她的孩子一塊塊的還了回去,你們猜怎麼著?那個母親高興壞了,非要感謝我,我不願,對方就在背後追著,太執著了。”
“之後,車正開著,我又在路上碰到了一個求救者,是一個因為司機肇事逃逸而倒在路邊的可憐人,他也在向我求助。”
“可你們知道嗎?我開的是跑車,副駕駛位上又有人,我根本無法救治他。”
說到這,沉健的語氣也變得惋惜起來。
“沒有辦法,我只能想出一個極端的主意,那就是再將對方的一條腿碾碎,這樣打電話求助時,傷情就達到了讓醫院最快出車的標準。”
“可按照這個速度,醫院最快出車也得一個小時。一個小時啊,對一個雙腿都被碾碎的人來說,這一個小時基本就宣判了死刑。”
“而我又懂得一點急救技巧,在經過艱難的抉擇之後,我最終還是踩死了油門,從他身上撞了過去,讓他沒有痛苦的走去,誰知,那位母親還跟著,沒有辦法,我也親自送走了那位母親。”
沉健惟妙惟俏的說著。
雖然有一點藝術加工,但這無傷大雅。
畢竟這是真實發生過的事。
聽完沉健所說的“恐怖”,“殘忍”的經歷,在場的所有精神病人都傻了。
就連3號病人也嘴角一陣抽搐。
我說恐怖,殘忍的經歷,指的是我們作為被害者的經歷。
你他媽這自己當加害者的經歷可還行。
他歪著頭看著沉健,左邊眉毛挑起,雖沒說話,但那眼神彷彿在說:這也叫恐怖經歷?
沉健右邊眉毛挑起,意思很明顯:你就說這經歷恐怖不恐怖,殘忍不殘忍吧?
3號病人:……
他無法反駁。
這經歷還真特麼的殘忍。
不過你這不是精神病,只是單純的兇惡和殘忍吧。
“好吧,你確實是精神病友。”
3號病人艱難承認。
雖然這不是精神病,但對方能幹出這麼殘忍的經歷,說他是精神病,有人反駁嗎?
恐怕就是在場的所有病友的經歷相加,也找不到第二個這樣的例子。
“我好像……見過這個叔叔。”
就在這時。
桌上的一位小男孩開口。
他病服上寫著6,是6號病人。
不過看他怯懦懦的樣子,實在很難跟這裡的精神病人聯想在一起。
而且那拘束的樣子,怎麼看都像是第一次參與這種計劃。
3號病人開口道:“6號,他是醫生,你見過他很正常。”
6號小男孩低著頭,小聲道:“可是,我是在黃泉病院看到的他,他當時似乎在搶救孕婦,之後我住在病院的時候,還聽說他跟那裡的院長關係密切,聽那裡的護士姐姐說,黃泉院長為了這位叔叔的副院長之職,整天跟其他人吵得不可開交。”
此話一出。
全場瞬間安靜了。
無數雙兇戾且暴虐的目光死死盯著沉健。
彷彿隨時都會衝上來。
3號病人也臉色陰沉下來:“你是黃泉病院院長的人?那是導致我們在囚禁在這裡的罪魁禍首,若不是那個女人,我們根本不會像現在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