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已深,寧採臣憑藉著自己過目不忘的本事,重新抄寫出了賬本。
不得不說,如果沒有意外的話,他真的是天命主角。
但等了一夜,就算重新抄完了賬本,他屋裡的油燈亮徹了通宵,小倩依然未曾出現。
天色大亮時,他帶著失望回到郭北縣,他得去要賬!
只是,這個重新抄寫出來的賬本,不知道店家認不認,心裡有些忐忑,但還是硬著頭皮進了郭北縣城門。
果然,如他所料,自己重新抄寫出來的賬本,店家並不認可,因為少了對方的指印以及畫押。
“隨便找張紙,寫出幾行字,就想從我手裡真金白銀的把錢要過去?
做夢!
若想要錢,把賬本拿來,只要看到我自己畫的押頭,按下的指印,自然給你錢。
若是沒有,那邊哪來回哪去吧!
本店恕不伺候!”
店家一臉戾氣,伸手就要趕人,對此寧採臣一臉的憋屈:“做生意最重要的是誠信,你既然欠了半年的賬未付,便當結清。
這是天經地義之事,為何如此抵賴,不怕他人就此戳你脊樑骨嗎?”
店家冷哼一聲:“無賬本,便想空口白牙從我手中拿錢,這是做夢!”
其實也不是說店家有多壞。
這玩意兒,沒賬本去收賬,就好像是沒有借條你去叫人還錢是一樣的,萬一給了你,回頭你拿著借條重新來收一次,他找誰說理去?
就算是告到官府,官府,也只能是按借條來判案!
賬本也是一樣的道理!
這賬本上有手印有畫押,每次交接貨物,都會記錄,然後按手印和畫押!
這跟你手抄的,是不一樣的!
可是,原來的賬本已經全部讓雨水給澆化了字跡,已然沒用了,難道這筆賬就收不回去了嗎?
寧採臣急了!
如果這筆賬收不回去,東家絕對會辭了他,這個根本沒商量!
因為損失太大了!
如果只是他本人的能力問題,收不回去這筆賬,這筆錢還在!
可是,賬本給他霍霍沒了,那記錄著與這家店交易的賬,要是店家不願意給,沒有賬本不認的話,那東家那邊可真的是吃了個啞巴虧!
要知道,這可是半年的賬,好大一筆錢啊!
這幸好是,按照規矩,每個生意來往的店家都有一本專屬的賬簿。
如果是所有來往商家的流水賬目,全部記錄在一本賬上的話,那丟了這本賬簿,可能就得讓寧採臣的東家傾家蕩產都說不定。
但幸好如今只丟了與這個商家的專屬賬本而已,雖然賬收不回來,寧採臣的東家會損失一筆錢,但並不會傾家蕩產。
這也是不幸中的萬幸,可是寧採臣就絕對會丟了這份賬房的工作,只能是另謀生路了!
想到此處,他轉身邁往外面的步伐略微有些沉重,感覺身上的力氣從此刻悄然無蹤,連抬腿都費勁。
“你叫寧採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