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捕頭與羅都頭都認為這個辦法好:“縣尊高見,那左兄弟,這活的是否可以萬無一失進行關押?”
陳雲搖了搖頭:“我們把這玩意兒給活生生的帶到縣尊面前,是為了讓縣尊知道,此物活著時是何等樣子!
但若是想留著這玩意兒進行關押,卻是不可!
且不說如今我們僅僅是用銀手銬將此妖鎖住,但我並不敢擔保能鎖多久。
若是將之投放進牢房裡關押,我也不敢擔保能夠關押得住,因為此妖物可以變成無數小蝙蝠,以大化小以整化零逃脫掉。
可能此妖物,如今之所以乖乖蟄伏,是因為我阿公在此,他的煞氣以及武藝,讓一般的妖物逃脫不得。
但我阿公不可能時時刻刻守在旁邊,更何況只有千日做賊,沒有千日防賊,如若千日防賊,防也防不住!
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將其擊殺!
最重要的是,人犯關押在牢房裡,需要給他提供食物才不至於餓死!
可此妖物吃的是人的血肉,莫非將此妖物關押在牢房,每天給它投幾個人給它吃食嗎?”
這個才是關鍵。
陳雲的話說到點子上了,如果留著這隻妖物,那麼,照著這個妖怪的吃食習慣,怕是也沒那麼多人來餵它。
再說了,拿人喂妖,憑啥呀?
且不說不知道有啥好處,就算是有好處,也不能拿人喂妖,一旦說出去自己的聲望不就完了嗎?
但是,這玩意兒總得留下點證據,免得上報時,上官如何確定他說的是否假話?
對於縣太爺的這個擔憂,陳雲表示沒有壓力:“縣尊,無妨,我有辦法!
有一種物件叫做標本,就是把這妖物的皮毛給剝下來,然後往裡填充木屑棉花之類,恢復其外在特徵,手藝好的甚至可以做到栩栩如生。
可以當成奇物送上去,如此一隻就夠了,其他的剝下皮毛作為證物就行!”
縣太爺聽後,好奇的問道:“莫非左副都頭有此手藝?”
做標本,這手藝陳雲還真有!
廣南西路早些年間好多東西都不是保護動物,陳雲小的時候就親眼見到村裡一個老獵戶在抓到果子狸、狗獾、豬獾時,取下一整體皮毛製作成栩栩如生的動物標本。
他甚至都認為那老獵戶家裡的那些栩栩如生的動物標本都可以作為一個動物博物館,什麼奇奇怪怪的生物都有。
他小的時候對這門手藝很好奇,就去詢問能否教他,沒想到那老獵戶居然不藏私,就全教給了他。
而且讓他知道,如果僅僅是利用皮毛來做成動物標本,其實不算什麼好手藝。
要用整個動物僅僅去除內臟保留其他組織,如何能做到,不腐敗卻又栩栩如生的動物標本才是真正的手藝。
所以他覺得,這幾天就可以為縣太爺做一個。
不過,現在最要緊的事不是這個,而是另一個有時間限制的問題。
對於陳雲而言,這屬於過時不候啊!
所以他也不浪費時間,湊到縣太爺耳邊,小聲的問了一句:“縣尊,有銀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