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如此狼狽,後背又帶著傷,讓初一看到了,說不定他會心疼她,然後親自送她去醫院清理傷口,打狂犬疫苗。
初一奉戰爺之命,的確晚上都會過來等著童熙,裝著偶遇的樣子,送童熙回家。
但他只是公事公辦,對童熙的態度並沒有改變。
恭敬不足,客氣有餘。
“家主讓你進去,童小姐,快進去吧。”
陳叔自動忽略了童熙對家主的稱呼。
瘋子?
原來在童小姐的眼裡,家主就是個瘋子。
想到家主做過的事情,陳叔忽地覺得童小姐形容得挺貼切的。
噓——
小聲點,別讓家主聽見,否則他老命難保。
童熙心惶惶地道“陳叔,我不進去,行嗎?”
那個瘋子,可不會同情她和可憐她的。
她越狼狽,明楓就越開心。
簡直就是把快樂建立在她的痛苦之上。
“童小姐,別再惹怒家主,否則你今晚都不能回家。”
童熙撇撇嘴,小聲嘀咕著“我要是留在這裡過夜,被別人誤會我和你們家主有一腿的時候,可別怪我哈。”
陳叔失笑,催促她“童小姐,快進去吧,家主現在心情挺好的,不會再對你動刀的了。”
童熙磨磨蹭蹭的,很不情願地跟著陳叔進了屋。
“家主,童小姐來了。”
“你出去。”
明楓淡淡地道。
陳叔又是恭敬地應了一聲,撇下童熙,轉身就走。
童熙悄悄地拉扯他的衣衫,想讓他留下幫一幫他,可惜的是,陳叔對她再好,都還是忠於明楓的人。
很快,大廳裡就只有明楓和童熙兩人了。
明楓抬頭看著童熙,頭髮凌亂,衣衫不整,鞋子都掉了一隻,此刻的童熙,說有多狼狽就有多狼狽。
見她緊扯著那件保鏢脫下來的上衣,明楓有點不喜,冷著俊臉命令她“把那件衫扔了!”
童熙愣了一下,反應過來後,沒好氣地道“我後背被狼狗撕咬了一番,衣衫破爛,需要用這件衫遮擋一下。”
“你後背有什麼好看的,還怕春光外洩?”
童熙的臉漲得通紅。
她後背是沒什麼好看的,可她是女孩子呀,一個未婚的大姑娘,露出了肌膚,還不能用衣服遮擋一下?
“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