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語彤的頭痛得厲害,她沒什麼胃口,吃了半碗飯,就放下了碗筷。
凌煜抬頭看她,說她“嫌我做的飯菜不好吃?”
“我頭痛得厲害。”
“活該,誰叫你喝那麼多酒的,自己能喝多少酒沒有數的嗎?”
戰博很少應酬,楊語彤這個秘書便也很少應酬。
她的酒量不差,但也不能說很好。
“我帶你的時候怎麼跟你說的?都忘光了?”
楊語彤靜靜地看著他。
她會喝這麼多的酒,還不是因為他。
為他而醉,還要被他批評。
被她這樣看著,凌煜拿起公筷,往她碗裡夾了一塊魚肉,淡淡地道“把那半碗飯吃了,吃完後,我陪你出去散散步。”
“頭痛得厲害,不想走。”
她只想回家,好好地再睡一覺。
不過,她還是拿起了筷子,重新吃起來。
“凌煜。”
在他看著她時,她自嘲地笑道“認識你這麼久,每次吃飯都是我給你夾菜,你還是第一次給我夾菜。”
凌煜抿嘴,不語。
“自從我向你表白我的感情後,你就把我當成了洪水猛獸,一副避之不及的樣子。”
凌煜蹙眉。
他有嗎?
他只是不想給她希望而已。
“今天居然說要陪我散散步,呵呵,太陽是打西邊升起來的?你可有拍下那天下奇觀,拿出來讓我看看太陽是怎麼從西邊升起來的。”
凌煜又給她夾了菜,這一次是夾了一塊肥肉。
“我不吃肥肉。”
說著,她便把肥肉夾回他的碗裡。
“以前,你說你愛吃的,我不吃的,你都幫我吃了。”
楊語彤笑,笑得心酸,“凌煜,那是我愛你,我愛你,所以,你不喜歡吃的,我幫你吃了,哪怕我也很討厭肥肉,可我還是幫你吃了。現在,我不想再愛你了,既然都不想愛了,幹嘛還要吃我不愛吃的?”
“凌煜,你們男人愛一個女人的時候,會把她捧在手心裡,當成女王。女人愛一個男人時,也會掏心掏肺,能把他寵成自己的兒子,但不想愛了,你們就什麼都不是。”
今天,我能寵著你。
不懂得珍惜我。
明天,我也能換掉你!
她三兩下扒完了那半碗飯,把碗筷一放,人跟著站起來,對凌煜說道“麻煩你幫我洗洗碗,謝謝你照顧了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