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禮想了想,問道:“怎樣才算確定了戀愛關係?需要和大梁一樣,送定禮,換庚帖嗎?”
“不用。”沈依依搖搖頭,“只需要徵求女孩子的同意,問她願不願意當你的女朋友。”
程式倒是挺簡單的,蔡禮灌了一口酒,用心地記住了。
他對這個話題,好像特別感興趣,過了一會兒,又開始提問了:“確定戀愛關係後,就開始談戀愛了,對吧?那你們談戀愛的時候,是透過什麼方式來交流和溝通的?”
“約會呀。”沈依依脫口而出,“就是兩個人一起出去逛街、吃飯、看電影、旅遊……等等等。”
“看電影?”蔡禮一愣。
“你就理解為看戲吧,比如你給‘沈依依’編的那出鳳求凰的‘傀儡戲’,可謂是用心至極了——那就是約會。”沈依依說著說著,口吻裡帶上了點酸勁兒。
不過蔡禮似乎並沒有意識到,一臉的若有所思:“那你們一般談多久的戀愛,才會決定成親?”
“這沒個定數,一年多、兩年多、三年多……還有談七八年、上十年的呢。如果只談幾個月就結婚,那算閃婚了,一般不提倡。”沈依依耐心地解答道。
“七八年?!上十年?!”蔡禮似乎被嚇著了,“最快也得一年多??”
“是啊,怎麼了?”沈依依覺得他的反應挺奇怪的,這是現代人的戀愛習慣,又不是大梁人的,他慌個什麼勁啊?
蔡禮在小炕桌下掰著手指頭,緊張地計算——他跟沈依依認識多久了?從杭州府李家腳店初次見面到現在,有六、七個月了吧?
但這只是認識的時間,並非戀愛的時間,嗐,什麼戀愛的時間,他們根本就還沒確定戀愛關係!
蔡禮懷著一絲絕望,狠狠地灌了好幾口酒:“那,那你們在確定戀愛關係前,會住在一起嗎?”
“當然不會了,就算確定了戀愛關係,也不一定住在一起的。”沈依依回答完,又驚訝地問他,“大晚上的,你喝這麼多酒做什麼?!”
“沒,沒什麼。”蔡禮放下已經喝光的酒罈,下了炕,“我要回去了。”
回去?這三、四天他們一直睡在同一張床(炕)上,怎麼突然就要分開睡了?當然,挽留男人留下一起睡覺這種話,打死沈依依也不好意思講,只得裝作什麼事兒都沒有,起身送他。
送到了房門口,蔡禮轉過身來:“你明天晚點出門,我會遣人給你送一樣東西來。”
不留宿,然後明早遣人送東西?鬧什麼鬼?沈依依疑惑著,揮了揮手:“蔡將軍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