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例行公事的審問時間。
“林沫泠,”我有氣無力的回答道。
“年齡。”
“十七。”
“額?你十七了?”問話的警察忽然抬頭看了我一眼,隨即喃喃自語的低下頭,“我還以為十二三呢。”
“我……#¥%#$。”我險些沒直接跳起來襲警。
“你跟死者的關係。”他又問道。
“額……”有什麼關係?“其實也沒什麼關係,他老婆跟丈母孃都是我的客戶。”
“客戶?”警察奇怪了一下,“你是放貸的?據我們所知,死者生前好賭,因此欠下了不少的債款。你是因為要債不成,所以把人殺了?”
這腦洞也是夠了。“當然不可能,你看我這樣子怎麼可能殺一個五大三粗的男人。”說這話的時候我臉不紅氣不喘的,反正我長這樣你們也看不出來。
“也是,”警察點點頭。“那你為什麼在那裡?還有,客戶是什麼關係?”
我趕緊解釋,“我是開當鋪的,之前這個男人經常家暴自己妻子,還打死了自己的岳父,打傷氣死了岳母,之後為了要錢把岳母的骨灰盒挖了出來強迫妻子給他錢,他妻子為了保護母親的骨灰,就偷了出來,並且把骨灰盒暫時當到了我店裡,其實我一開始也不知道實情,起初是拒絕的,但是她一直哀求我,我也沒辦法就接受了,後來她家的一些事我也是聽人說的,不過畢竟是骨灰盒一直放我店裡當著也不合適,所以今天我就打算去問問她什麼時候要的,結果發現他們家沒鎖。”
論編瞎話,還沒人逼的過我,說起瞎話來臉不紅氣不喘的,就好像真的發生過。
警察點點頭,正要說什麼,忽然一個警察急匆匆的走過來,還看了我一眼,隨即將幾張照片和一份資料交給了那個警察,警察看了一會兒,忽然凝重起來,“你的當鋪是叫國豐當鋪行是吧。”
“嗯,”我點點頭。
“你看看這個。”警察那照片遞給我,我接過來一看,頓時嚇了一跳,上面竟然是當鋪的標誌,而這個表示,是印在一個人身上的,是剛剛那個死去的男人,印在他心口的。
“這……我不知道啊。”我頓時慌了。
警察又繼續說道,“林小姐,之前有人看到死者被你從店裡打了出來,這是真的嗎?”
“是,當時他進我店裡鬧事,我對付流氓都是這樣的。”我著急解釋。
警察倒是沒說什麼,只是點點頭,“麻煩林小姐暫時留在警局,等待進一步的檢查結果。”
我用頭撞桌子,得,我是腳踩溝裡去了。這坑還是自己挖的,之前我讓那個司機報的警啊。
大半夜的坐在警察局,我差點上演一場鐵窗淚,一旁的老人一臉的歉意,“實在是不好意思,連累你了。”
“你該道歉的不是我,是你的女兒。”我靠著牆坐著,瞥了她一眼。
“因為你們的錯,害了女兒一生,還讓她成為了殺人犯。”
老人立即嚇了一跳,“你說,我閨女殺了他?”
“如果不是你女兒,就是你兒子跟你女婿一起做了什麼不正當的交易,比如把你女兒賣了,然後分贓不均,被你兒子殺死了,反正你兒子現在也失蹤了,也不是沒有這個可能。”我立即化身了偵探,分析道。“其實我傾向你女兒殺了他,一個被逼急了,或者隱忍許久的人,一旦忍耐到了極限,做出的事情往往是無法估計的,或許曾經是估計你們當父母的,但是現在她是什麼都沒有了,也沒有後顧之憂了。”
老人似乎也承認了這種可能一直沒有開口說話,天快亮的時候,她忽然起身,“我還是擔心她,我總覺得閨女她會有更大的危險,我得去找找。”
“去吧去吧。”我隨意的揮了揮手,我現在被關在這裡,也沒法出去。鬼相對自由一點。
天邊泛起了魚肚白,我有些困頓的靠在牆上眯了一下,沒多久就聽到了有人來了,“林沫泠,”有人叫我。我立即清醒。
“嗯?”我迷迷糊糊的做起來,怎麼了?
“有人來保釋你了,出來吧。”警察開啟了門放我出來。
保釋我?我心裡咯噔一響,我監護人是凌歌,不會是凌歌吧。結果進門看到卻是姜晚,讓我鬆了口氣,姜晚正在跟警察說著什麼,看到我也是一臉的無奈,隨即伸手將一個外套披在我身上。
“你真夠可以的啊,能把自己弄警察局來,怎麼回事?”姜晚低聲的問道。
這事是一言難盡啊,“另個知道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