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電流進入身體,隨著一針針藥物流入血液,我在顫慄中頑強的活了下來。
可在我睜開眼的下一秒,我卻發現自己失去了所有記憶,甚至忘記了自己是誰。
不止如此,我曾經引以為傲的高智商,也從141降至了60,蠢得連非洲黑人土著都不如。
我找到醫生,焦急的問他自己為什麼成了現在這副樣子?
醫生對我說,這是一氧化碳中毒的後遺症,只是暫時性的,積極治療的話,智力和記憶都可以慢慢恢復。
事情確實如醫生所言,而且還好於他的預期。
我在醫院裡住了兩個月,腦子果然好用了很多,而且很多事兒我也一點一點的想起來了。
可隨著記憶的恢復,我卻陷入到了失去親人的痛苦當中。
在那段日子裡,我每時、每刻、每分、每秒都思念著那些愛我的家人,思念著他們的音容笑貌,思念著與他們生活中的點點滴滴。
在醫院的第三個月,政府的緊急救助金用完了,我在還未完全康復的情況下,就被醫院很婉轉的請了出去。
出了醫院,我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回家。
當我坐著最熟悉的16路公交車,又在宏源小區站下車的時候,我卻想起自己的家已經不復存在了。而那些愛我的家人,也早已與我天人永隔。
那一天,我在7號樓的空地前,一個人呆坐了一整天。
家,就這樣沒了,連磚石瓦礫都沒有留下。
據說是一對租住的夫妻,因丈夫出軌而爭吵,妻子失去了理智殺死丈夫,然後又點燃煤氣管道自殺,最後拉著整棟樓的男女老少一同陪葬。
這一切,我該怪誰呢?怪那個瘋了的女人,還是那個搞破鞋的男人?
可怪他們有意義嗎?怪他們能讓我的家人回到我身邊嗎?
我不知道!我甚至不知道我接下來要怎麼辦?
我一個十六歲的大男孩,在這座沒有一個親人的城市,我該要如何去面對今後的生活?
肚子裡咕咕的叫著,可一天沒有吃東西的我,現在卻沒有3快錢去買一個麵包。
那一天,我一個人茫然的走在馬路上,望著那些冷漠的行人,望著這座冰冷到想流淚的城市,走了好遠好遠。
夜深了,立交橋下的橋洞裡,我凍得瑟瑟發抖。
天明瞭,馬路上如孤魂野鬼般遊蕩的我,扒開了超市附近的一個垃圾箱,從裡面翻出來一個過期的三明治,吃的是那樣的香甜。
就這樣,我在這座冰冷的城市裡遊蕩了很久,直到被一位同學發現,又將我帶回家裡洗了一個澡,吃了一頓飯,我才感覺自己好像又是個活人了。
在第二天一大早,同學母親塞給了我100塊錢後,又很厭惡的將我這個趕出了家門。
對這一切,我本應該感到羞辱,可我卻看著手裡的100塊錢,很沒出息的高興了起來,然後不要臉的去敲響了另一個同學的家門。
我像個乞丐一樣,一家、兩家、50塊、100塊的活了一個多月,直到最後,再也沒有一個同學肯給我開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