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黃金屋線上免費看>都市言情>他來自深淵,引我入地獄> 第十章 哪條法律規定我必須娶她?
閱讀設定(推薦配合 快捷鍵[F11] 進入全屏沉浸式閱讀)

設定X

第十章 哪條法律規定我必須娶她?

安安甩開前臺,拉著箱子就進了電梯。

溫華的總裁辦公室在員工的辦公區後面,她這樣明目張膽的拉著箱子走,引來了各式各樣打量的目光。

走到總裁辦公室門口,卻見秘書席位上沒人。

她勾了勾嘴角,正好免了她費口舌,直接一把推開了總裁辦公室的大門:“溫華,你就是個王八蛋!”

辦公室裡有十多個人正在開會,全部都齊刷刷的望了過來。

安安尷尬不已。

溫華也不生氣,而是人模狗樣兒的跟十多個屬下微微一笑:“有點事情要處理,你們先去忙!”

屬下們心照不宣的點點頭,拿起各自的資料夾陸陸續續的出了屋。

前臺這才後知後覺的追了上來,連忙跟溫華點頭哈腰的道歉:‘溫總,我本來是要攔著她的!結果她……’

“去財務結工資,明天不必來了!”溫華淡淡的掃了眼前臺。

前臺臉色頓時慘白一片,但也沒有辦法,狠狠地瞪了眼安安,不甘心的出了辦公室。

安安冷笑道:“你果然是個禽獸!是我非要闖的,你幹嘛炒他魷魚?”

“連個人都攔不住,要她何用!”溫華抱著胳膊,望著安安,摸了摸下巴。

此話噎的安安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溫華揚了揚眉頭,嘲諷的冷笑:“不是吵著嚷著要離開我去做交換生麼!怎麼這麼快就留學深造回來了?”

“你為什麼要和我姐姐悔婚!”安安咬牙切齒的逼問道。

他卻淡淡的一笑,漫不經心的抬了抬眼皮:“哪條法律規定我必須娶她?”

溫華就這一句話,就把安安給堵的沒話說。

安安心虛,只好虛張聲勢的說了句:“你別忘了,當初是誰把你從大街上救回來的!是誰給你吃,給你穿,給了你錢讓你創業成功,有了今天的地位!”

話音剛落,她就看到溫華從皮椅上站起身來。

他向她走進,她不安的後退。

他長得比她高很多,她在心理壓力上都輸掉了很多。最終她被狠狠的抵在了牆壁上:“安小姐,溫某承認你的確曾經有恩於我,但是請你不要無理取鬧。娶不娶你姐姐,是我溫某人的自由!”

“溫!華!”安安氣得聲線都不禁拔高了。

溫華卻露出一個禮貌而不失尷尬的笑容:“安小姐,你答應我的事情你做了,我答應你的事情我也做了!咱們之間也算是銀貨兩訖了吧?”

安安還沒反應過來,便看到他重新回到了辦公桌,拿起座機冷著臉說道:“保安,送客!”

“不用你送,我自己會走!溫華,你最好是已經打消了你齷齪的念頭!姐姐那邊,我會想辦法幫你處理!”

她眼眸裡浮現出一股怒氣,貝齒輕咬。他要是真的對他們姐妹倆都放手的話,這也不失為一件好事!

想到這裡,她又拉著行李箱呼啦呼啦的出了總裁辦公室。

她出了公司,站在車水馬龍的街道上,突然感覺因為溫華不糾纏自己了,就連空氣都香甜了很多。果然是人逢喜事精神爽。

上一章 目錄 +書籤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