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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下站了數十個文武屬僚,張德裕出列,沒來得及說話,納哈出就用柺杖連連敲打地面,叫道:“來人!拉下去,笞三十七。”
蒙元的笞、杖之刑,與中國曆朝不同,遵循蒙古的舊制,尾數皆為“七”,用意為“天饒他一下,地饒他一下,我饒他一下”,有些平恕的意思。至於當庭杖刑,也是蒙古的舊制。別說省府這一級別,皇帝上朝,一樣如此,看哪個大臣不順眼,當場拉下去,扒了褲子痛打一頓,實屬尋常。打完了,依舊上來,奏報議事。上位者習以為常,下位者也不以為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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