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個月後,賈浩明便以1480萬元的價格,買下了位於萬豪酒店旁邊的那座“麗人山莊”。
當然,這一切都是瞞著朱秀珠做的。
而且,買下山莊後,用的還是原班人馬。從經理到服務員基本都是。唯一換掉的是兩個年紀比較大,長相又不太好看的清潔大媽。
在賈浩明看來,既然叫“麗人山莊”,就應該名副其實。
以前的經營專案和服務內容也沒有變。只是重新改裝了一下,在樓內增設了十幾個隱蔽的包房。
這些包房,面積很大,裝修也很豪華。
裡面除了各種娛樂設施外,還有按摩房和桑拿室。另外,還安置了一張大床。
顯然,這些包房,是為那些有錢人和貪官准備的。
後來,他又從網上招聘了一些二三線的模特和影視明星,為包房內的客人提供“特殊服務”。
賈浩明這麼做的目的很簡單:就是儘快收回成本。
然後,積累一些資金,投資更大的專案。
不過,這麼做是要冒很大風險的。
因為現在掃黃很厲害,所以,如果沒有一個靠山或者保護傘,是沒辦法做下去的。
因此,他首先想到了周副市長。
然而,周副市長已經和他劃清界線,再去找他肯定是不行了。
不過,這也難不倒他。
既然大人物攀不上,找個小的也行。
於是,他利用手中的模特,很快就將大成派出所剛來不久的所長陳立新給拉下了水。
然後,利用他的關係,又攀上了市公安局掃黃大隊的副隊長梁景春。
不久,又透過樑景春,認識了主管刑偵和治安的公安局副局長趙俊龍。接著,便是消防支隊的副隊長張海賓……
於是,不到兩個月的時間,一張不大不小的保護傘編織完成。
有了這張保護傘,賈浩明便開始在“麗人山莊”內肆無忌憚地經營起“特色服務”。
當然,為了編織這張關係網,賈浩明花了不少的血本。
除了“麗人山莊”隨時要為這些人提供無償服務外,同時,每到節假日,各種禮金和禮品是少不了的。
雖然成本很高,但是,隨之而來的利潤和暴利也是相當可觀的。
自從有了特殊服務和專案,“麗人山莊”的人氣和名氣瞬間大旺。每天夜幕降臨,“麗人山莊”前便排起了長長的車龍。他們大多都是來這裡體驗“特殊服務”的。
從車牌上來看,還有不少外地車輛。
顯然,他們都是慕名而來的。
在賈浩明的經營下,不到三個月,“麗人山莊”的收入就超過了海州的第一大民企——騰飛公司的收入!
不僅收回了成本,而且,還大有盈餘。
這讓賈浩明喜出望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