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李玉剛在鏡子上留有遺言,那並不是我的字跡;
第二,載我過去的計程車司機可以證明我到達李家的時間,而我在進入李家十分鐘之內就打了報警電話,我不可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實施謀殺,並且將我自己身上清理乾淨。
周科長聽著我的辯解,居然衝著我笑了起來。
但很快,他就收起笑容,也給我講了以下幾點:
第一,李玉剛留在鏡子上的字跡需要進一步核對,是不是我偽造難下定論,況且我完全可以先誘騙李玉剛寫下那些字,然後再將他殺害;
第二,假設我所言屬實,在我進入李家的十分鐘之內就打了報警電話,但警方趕到現場,也還需要一段時間,而這段時間,足夠我將謀殺現場佈置成自殺模樣;
第三,就算李玉剛要自殺,為什麼他要摳出自己的眼珠?這個世上很多人有勇氣自殺,但到目前為止,全世界都沒有聽說有人狠得下心在自殺之前,先將自己的眼珠摳出來;
第四,即便李玉剛是自殺,而不是我親手所殺,但他在跟我通完電話之後立刻選擇自殺,並且留下讓我報警的遺言,本身已經表明,他的自殺跟我脫不了干係,很可能是我拿到了李玉剛的什麼把柄,教唆、甚至是脅迫他選擇自殺。
我感覺身上陣陣發涼。
即便我知道我是完全清白的,我卻找不到任何證據來推翻周科長的假設。
尤其那第四點,我甚至覺得,李子會在昨天自殺,確確實實跟我打的那個電話有關係。
雖然李子早就存了必死之心,但如果找不到人替他報警,他很可能還會堅持幾天。
因為他怕屍體腐爛在屋裡,所以他需要有人幫他報警。
何況我在電話裡提到包羅之死,雖然那絕不會是李子選擇自殺的根本原因,但肯定起到了“催化”的作用。
所以面對周科長的逐條分析,我啞口無言難再申辯。
周科長滿臉都是勝利的表情,轉頭叫進來兩名警官,吩咐他們:“請這位高先生去拘留室住兩天,他是小孟的同學,別太難為他!”
兩個警察答應一聲,便來“請”我。
眼瞅我仍想反抗,其中一個年紀稍長的警察說道:“我看你就老實點吧,周科長已經對你格外寬待了!真要把事情鬧大,逼得科長不得不申請一張正式的拘捕令下來,那就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況且咱這兒的拘留室不僅乾淨,而且伙食也不算太差,你就當是住幾天旅館吧!”
我見周科長已經走出去了,想想這個警察說得其實有理,真要我在警局大鬧一場,吃虧的終究還是我自己。
所以我只能問警察:“小孟呢?叫她來見我!”
“小孟已經被周科長放假了,不過你放心,周科長也說了你是小孟的同學,不會讓你太吃虧的。”
“那我得給我爸媽打個電話,免得幾天見不到我,我爸媽再跑到警局來報警,也是你們的麻煩。”我說。
兩個警察相互一望,終於點一點頭。
手機被周科長拿走,我只能用警局的座機電話打給我媽,說我要出門幾天,叫他們別擔心。
我媽正忙著,也沒多問。
之後我便被兩個警察帶進刑偵科後院最偏僻的一個屋子,屋子上裝了一扇鐵門。
警察開啟鐵門,等我進去。
我向著門裡一望,首先看見一個白衣男子,蹲在地上陰惻惻地衝著我笑。
(請看第073章《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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