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克在路上盪鞦韆的時候,便已經聯絡上了他的駭客朋友海德。
海德在聽說了格溫的身份之後,直接推翻了樂夏之前的安排,他沒有去調監控,而是直接黑進了警局的電腦系統。
格溫既然是警長的女兒,那麼有時間給樂夏發資訊,自然就有時間給她爸爸發。
所以說,海德分析,警方現在應該已經知情,或許已經開始在查線索了。
當樂夏在小樓等到帕克的時候,帕克已經接收到了海德發來的訊息。
“警方已經定位了格溫的手機,正在派人向那裡趕去,海德說那個位置已經有十多分鐘沒有動過了,可能對方已經到了預訂地點,正在實施犯罪……”
樂夏站起身,走向窗邊,“不管怎麼樣,先過去看看,位置在哪裡?”
帕克剛把位置說完,就見樂夏身上騰的燃起一層紅色的火焰,等火焰散去的時候,他的全身已經被一身黑色的鎧甲覆蓋。
“貝努鳥輝火的戰衣?”
帕克眼睛放光,不怪他大驚小怪,實在是樂夏這一身墨衣太帥了,而且換裝也方便快捷。
樂夏點點頭,“事不宜遲,我們先過去看看。”
“嗯,”帕克點點頭便跳上窗臺射出一根蛛絲,“我先走一步……”
話沒說完,就覺得旁邊黑影一閃,樂夏身後一雙翅膀猛的一揮,人已經像箭一樣衝了出去。
“竟然會用翅膀飛,你這是作弊。”
帕克拉著蛛絲跳上空中,在樂夏身後窮追不捨,本來他還以為會像昨天晚上那樣,等他到現場把架都打完了,樂夏還沒有到。
可是,他忘了,昨晚樂夏穿的是穆先生的黃白戰衣,在地上跑的速度當然沒有他在天上盪鞦韆快。
而今天樂夏穿的是貝努鳥輝火的鳥人戰衣,火力全開之下,樂夏瞬間便飛出了民航客機的速度。
三十多公里的路程,樂夏用了不到三分鐘便趕到了。
這裡是一片荒涼地帶,周圍沒有什麼建築可以藏身,在半空盤旋一週之後,樂夏在路邊的草叢裡找到一直在響鈴的手機。
“艹!”樂夏有些氣急敗壞的差點把手機一把捏碎。
冷靜下來之後,樂夏理順了一下思路,自己收到簡訊是在大概二十分鐘前,如果格溫發完簡訊之後,手機便被丟掉的話,那麼也就是說,歹徒的計程車離開這裡不超過二十分鐘的時間。
而腳下這條路只有一個方向,歹徒的車自然是朝著遠離城市的方向去的,順著路追下去應該會有線索。
計程車的時速按照70公里來算,二十分鐘他開來大概十五公里左右,一分多鐘就能飛到。
一分鐘後,樂夏在路邊的樹林裡發現一輛熄火了的計程車。
車子其實離開大路已經很遠,如果不是在夜裡,而車上弄出的聲音又太大的話,樂夏可能就錯過了。
計程車裡,格溫以為自己完了。
司機大半夜的把她載到了荒郊野外的樹林裡,用槍逼著她脫衣服,看司機那表情,格溫知道他不是鬧著玩的,如果自己敢反抗,他真的會開槍。
而如果不反抗的話,自己的清白之身恐怕就要不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