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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過渡(三) (1 / 2)

火爐生起來屋子的溫度就上來了,破舊的桌子明顯剛擦過,上面擺了兩大盤餃子,兩人的碗筷也擺好了,還燙了一壺酒。

“我早上吃了飯來的,你快吃吧,等下就涼了。”林正芳擺擺手,不肯入座。這會兒還不到十點,程家寶他們兩頓飯正是飯點兒,他可一點兒都不餓。

“一大早這麼遠來的,喝兩口暖和暖和。”程家寶執意相邀,“我正好有事,想跟大哥你好好嘮嘮。”

早飯就喝酒,不是沒有,就是兩人以前都沒這麼做過。酒很一般,入口衝、辣,擱以前,別說官紳人家出身的程家寶不喝,就是林正芳也有二十年沒喝過這樣的酒了。但這幾個月和日寇廝殺,他們沒少靠這種酒提氣、禦寒。

兩人先幹了一杯,酒杯一放,辛辣的酒氣上湧,程家寶的眼睛就紅了:“大哥,古人說得對啊,物離鄉,貴!人離鄉,賤!”他剛才勸表哥劉銀不要介意待遇,不代表自己心裡就沒有難受。

“秦瓊還有賣馬的時候呢,一時半晌的事兒,”林正芳簡單接了一句,就岔過話頭:“兄弟們的傷都沒大礙,我就放心了,你打算什麼時候回去接人,叫我一聲。”

程家也是一大家子,他們沒舒玉鳳等人的本事,只能暫避到鄉下投親戚去。小鬼子衝得猛,來得快,程家寶始終沒找到機會接人。後來手下兄弟受傷的太多,他這個領頭的不能散了軍心,只能帶人一路西撤,除了劉銀,也就是林正芳,明白他的心思。

程家寶聽得更難受,自己倒了一杯酒,雙手舉起向林正芳示意,和著沒忍住的眼淚一飲而盡。自己枉為七尺男兒,毀家之際,竟單身一個到了安全地帶,祖母、父母和妻小都拋在了生死不知的地界。

林正芳替他倒酒:“兄弟,我也是你這個年紀過來的,你叫我一聲大哥,我就拿你當自己兄弟,外人怎麼著隨他的便,咱們兄弟辦該辦的事......”

林書蘭處理完所有的傷員,這才抬頭注意到一個人,“丁和?你這是幹什麼?”

丁和正拿著引火用的秸杆來回擺弄,聽見林書蘭問,忙站起來回話:“林小姐,我閒著也是閒著,順手編幾個小東西給這些老總們墊個胳膊腿啥的,躺著也能舒服點兒。”

確實,已經用上的幾個傷兵馬上表示,舒服!看著方不方圓不圓的,墊著就是得勁兒!

劉銀一拱手:“兄弟有心了,多謝你!”

丁和連忙鞠躬回禮:“不敢,不敢...”

外邊又有兄弟端著剛出鍋的餃子在院子裡打手勢,熱氣騰騰地很顯眼,劉銀招呼著:“大侄女,這位兄弟,走,咱們先吃餃子。”

“劉叔,你先去吧,我不能天天過來,把這些藥整理出來,你們用著方便。”林書蘭沒想到這些人居然掌握不了準確的用藥量。只能想個笨辦法,比如五個不同傷情的人,恰好是一瓶消炎藥的用量,她就根據這五個人傷的輕重,把藥分等份,輕的份數少,重的份數多,然後告訴這五個人合用一瓶,記著自己的份數。

林書蘭的做法,讓劉銀讚道:“還得是洋學堂唸書啊!大侄女,我們也不是不識字,就是這上面的洋符號洋文看不明白。”

“這可不光是洋學堂的事,”程家寶衝著林正芳一舉杯,“大侄女這腦子,真聰明!林大哥,你有個好姑娘!我敬你!”

在林正芳這種能帶兵打仗的人眼裡,林書蘭這種解決辦法其實不算什麼,以程家寶的腦子,認真一想,也行,他這是有點喝多了。程家寶過了年才二十九歲,人生一直順風順水,家裡是官紳人家,從小不說錦衣玉食,也是養尊處優。上軍校後,訓練是吃了些苦,但那種身體上的苦是他主動求來的,磨礪了他的意志,可以說是他的驕傲。

他並沒有太大野心,當初上軍校也不過想著多個門路,拿了槍保家族和鄉里平安。畢業後聽從家裡安排,回家當了警察,娶了門當戶對的妻子,憑才幹和家裡的人脈錢財,一路風生水起,一派青年俊彥的模樣。

這三個多月的經歷,是他從前根本沒法兒想象的!見不到親人的面,連是生是死都不知;自己想著法兒的去殺人,拼命的逃命,朝夕相處的同事們一個個倒在血泊中;吃飯時支楞著耳朵,睡覺都恨不得睜著一隻眼,不知道下一刻會從哪兒鑽出一隊鬼子兵,衝著自己開槍開炮。

劉銀看著是粗人,心裡精細,打仗可不是打架群毆,林正芳那是多年從槍林彈雨裡殺出來的經驗,要不是碰上林正芳,表弟一個疏忽,自己這些人就得吃大虧。

於是也端起酒杯:“我也敬你一杯,林大哥,從咱們見面,就一直承你的情,兄弟們都記心裡了。”

林正芳笑:“這才哪兒到哪兒,酒話都出來了!咱們兄弟投緣,一起殺出來的,我也一樣承你們的情。”一飲而盡,又道:“兄弟們養傷得有些日子,準備東西也要時間,咱們就先這麼過著,等人和東西都齊了,就殺回去。”

這是剛才說好的,程家寶連連點頭:“殺回去!這營盤裡頭有不少人,都這麼想的,到時候,咱們拉著隊伍,殺回去!”

劉銀盤算著:“這兵營裡住著有兩千多人,全是打散的小股人馬,東北軍、民團、警察,還有投了義勇軍的土匪,我們有林大哥照應著,過得不錯,瞧在都打鬼子的份上,也賙濟過他們一點兒,處得還行。他們也是差不多的心思,咱們招呼一聲,幾百人肯定有。”

林正芳江湖和軍中都混過,很清楚東北軍不可能在三兩年內打回老家,是指望不上的。有黃顯聲將軍在,他們也沒有另立山頭的打算,肯定聽宣聽調,聽黃將軍號令。但是三人都認為想盡快讓親人平安,就只能自已招兵買馬,殺回家鄉,把人接出來。

去的人少了不行,誰知道此去會碰上多少鬼子兵?接了人還得再衝出來,人少了就是去送死;沒錢更不行,要是連槍彈都配不齊,衝到RB人面前,一樣還是個送死。

老話兒說,一文錢難倒英雄漢。那槍支彈藥是能當錢用的東西,就算拿盡了妻妾四人全部家當,以後女兒養家,他林正芳也就最多能給四五百人配上長槍子彈,這還不考慮吃喝馬匹、後續補充和機槍以上的重武器。

沒有補給來源,這仗可怎麼打?沒有象樣的武器,這樣的四五百人,就是和鬼子一個五十多人的標準小隊對上,都沒必勝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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