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國”二字就像鋒利的錐子一樣,直插進了李亨的心臟,明明虛弱的身子竟陡得繃直,胸口劇烈的起伏著。
“既然,既然賊亂已經平息,又,又何以至亡國呢?”
其實,秦晉說這話乃是根據他那一世的史實記載,藩鎮割據將好好端端一個唐朝折騰的死去活來,但若說定亂之後就有亡國之危也有些過於危言聳聽了。畢竟按照記載中的歷史程序,安史之亂以後,唐朝仍舊苟延殘喘了一百五十年。而一百五十年的時間對於某些王朝而言,已經相當於它們由始至終的整個程序了。只是在秦晉看來,如此一個大權旁落,又幾度被異族攻陷長安的唐朝,已經生不如死。
“陛下以定亂為由,大封節度使於各地,便宜處置各地軍政財權,將來如何收權,所設定的節度使,哪些需要裁撤,哪些必須保留,須裁撤者如何裁撤……諸如此類問題,不知陛下可有定策?”
“這……”
李亨一時語塞,在他看來,節度使乃是持節的使臣,權力均來自於天子,一旦完成了使命,一紙詔命將其召回便是,又哪裡需要什麼未雨綢繆呢?可從秦晉的話語中,李亨又察覺到了一絲不同尋常的味道,那就是這些節度使封出去容易,再想收回來則未必能夠如願了!
思忖了一陣,李亨又為自己找到了一個合適的支點。
“朕相信,年餘以來,陸續分赴各地的節度使都是忠心之臣,斷不會辜負於朕,若以大夫之揣度而用人行事,朕豈非被束縛住了手腳嗎?”
聞言,秦晉嘆了口氣。
關於安史之亂所引發的藩鎮割據,秦晉曾不止一次的研究過其中的根由,最終所得出的結論卻是令人沮喪的。這種局面的形成也絕非某一種原因而導致,從制度、經濟、乃至兵制等各方面都能夠找到站得住腳的原因。一言以蔽之,在大亂之後,若想完全避免藩鎮割據的局面,幾乎是一項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不過,致亂的原因雖多,但也不是完全縷不清頭緒。
這事首先得從土地說起,唐朝經過李隆基統治近半個世紀,社會已經高度繁榮,而這種繁榮也必然付出相應代價,其中影響最為深遠和嚴重的就是土地兼併。要知道唐朝的立國之本是均田制,一旦土地高度集中在權貴大族手中,必然就會有大批的良民喪失土地,而成為依附於土地所有者的佃農。
隨著土地兼併的日益嚴重,均田制跟著土崩瓦解。如此一來,和均田制互為表裡的府兵制也就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衝擊。唐朝前期,府兵是主要的軍事力量,由均田制的受惠者,也就是世受永業田的良家子作為主要兵源。然而,均田制瓦解,使得擁有土地的良民越來越少,各地的折衝府無法徵發到足夠的兵額。久而久之,府兵制也隨之難以為繼,變得行將就木。
可唐朝的疆域太過遼闊,從西域到大海有著漫長的邊疆線,契丹人、大食人,吐蕃人都是唐朝年年征伐的物件,尤其是近在咫尺的契丹人,對於這個近幾十年崛起的強大凶悍部族,每每都必須以重兵圍剿。
可府兵又沒有足夠的兵員來支撐這些戰事,於是就轉而以就地募兵代替府兵。沿著唐朝的各個邊鎮重地設定節度使來代替以往的行軍道大總管,節制提調這些就地募集的邊軍。與此同時,又為了使邊軍發揮最佳的戰鬥力,軍糧補給也改為就地截留地方的租庸調。所以,節度使往往又兼任一道乃至數道的制置使,架空了各地的郡太守,成為地方上最為實權的大吏。
如此一來,原本完善的府兵制就此名存實亡。當年的府兵一旦沒有戰事就會將歸於朝,兵散於野,而改行募兵的邊軍則為常備軍,一旦節度使任職期限過長,就難免會形成兵將只知主帥而不知有朝廷的危險局面。
就拿安祿山來做例子,為范陽節度使近十年,同時又兼任河東、盧龍節度使,也就是說整個黃河以北的所有土地兵員均在其職權掌控之內,唐朝邊軍半數以上的精銳都在其麾下。如此重權在手,就算普通人恐怕也很難不產生異心吧。
李隆基在這一套制度失衡的泛濫與蔓延中將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過於自負使得他把幾乎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朝堂之上,而沒有思考究竟如何才能制約地方上日漸失衡的權力格局。如果他能早一日發現問題,對這種失衡做出一定的調整,唐朝也未必會走到今天這一步。
對於時下許多大臣把安祿山的造反歸結於楊國忠的過分逼迫,秦晉是不屑一顧的。就算安祿山現在不反,將來也早晚必反,因為在一個權力制約失衡的體系內,他掌握著唐朝近半的精銳兵力,不反才是反常。
當秦晉把這一套想法和盤托出時,李亨一時間竟有些發矇。他雖然貴為天子,但在做太子時一直遭受打壓,很少有處理政務的機會,因而在具體政務上他也算是個新丁,而唐朝現行體制的各種弊端自然也就沒有明晰的印象,一切都是朦朧模糊的感覺。
在秦晉幾番細緻耐心的解釋下,李亨才有如遭重擊之感,他忽然發現,自己此前所有的努力似乎都用錯了方向。自打繼位以來,他廢寢忘食,不厭其煩的處置著所有力所能及的政務,生怕因為自己的疏失而造成不可挽回的影響。
然則,朝廷內外的局面似乎並未因為他的勤政而有所改變,壓力和不解也就隨之日漸積累。李亨常常會產生力有不逮的感覺,而更多的時候,都覺得自己有如夜行的路人,難辨前面的方向。
而今聽了秦晉的分析,李亨大有豁然開朗之感,也登時覺得前方似乎亮起了一大片光芒,為他照亮了前方的道路。
“秦卿之意,朝廷之失不在人,而在於制度?”
“陛下英明,正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