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考慮考慮。”
穆雲雪沒有一口答應,但洛尋卻知道,穆雲雪只是用這樣的方式來強調公司在《亮劍》專案中佔據的主導地位,對方眼神中的意動是藏不住的。
“我聯絡夏鬱。”
洛尋起身,談話結束。
他不在意公司想要主導地位的原因是,拍攝《亮劍》必須要有強大的背景站臺,如果僅僅是購買版權的話,當初他完全可以繞過幻月,自己把都梁這兩部戲的影視版權買下來!
但他沒有這麼做。
不是他買不起,也不是他傻,而是因為洛尋深深的知道,自己作為一個還在衝擊一線的藝人根本動用不了那麼大的能量!
那可是《亮劍》!
沒有軍方的關係,沒有過硬的背景,別說拍攝了,你連稽核都過不了,更別說這部戲還要動用軍隊的武警之類協助,否則效果都要大打折扣!
前世。
原版的《亮劍》投資一千六百萬,動用了部隊上萬人次協拍,僅服裝道具就耗資驚人,如果不是因為一些軍隊高層幫助與協調以及總後某部和武警某部廣大指戰員的大力支援,《亮劍》拍攝成功是不可能的!
所以。
洛尋註定繞不開幻月,投資大頭必然是幻月,版權也要掌握在幻月的手中,而如果一定要找一家夠等級的公司合作,幻月也是最好的合作物件,只要自己還是幻月的一哥,穆雲雪就必定會賣自己一個面子,這更方便洛尋掌握一定的話語權——
比如。
男一號必須是李幼兵,換了其他人洛尋是不可能同意的,再比如劇中一些重要角色的人選,哪怕不是原班人馬,也必須要保證角色契合度沒有問題!
繞開幻月。
洛尋和星儀或是老東家天光合作,根本不可能有這樣的主動權,所以幻月是最好的物件,也是洛尋目前能夠想到的,唯一在《亮劍》的成功中分一杯羹的辦法。
離開公司。
洛尋聯絡夏鬱,開門見山的聊:“公司在籌備一部戲,都梁老師的《亮劍》改編,劇本已經完成,都梁老師寫這部本就是奔著影史走的,所以這部戲的總投資應該是有兩千萬左右,我打算投五百萬,你也來投點吧,這是我最看好的專案。”
“大手筆。”
夏鬱嘖嘖讚歎了一句,然後道:“專案主導權在公司手裡吧,你投資了這麼多錢,不可能什麼都不過問,我在這方面也不擅長,所以你要想清楚啊……”
“清楚。”
“那好吧。”
夏鬱想了想道:“你是希望我友情投資一下,還是認真跟著你走,這關係到具體數額的多少,我希望儘量的慎重。”
“跟吧。”
雖然洛尋不能保證百分百的成功,但《亮劍》這麼個大蛋糕擺在面前,他不可能不動心,夏鬱又是他多年好友,他肯定是希望帶著夏鬱一起投資的。
“好。”
夏鬱道:“我讓團隊接洽一下,瞭解《亮劍》的具體情況,這兩天我也會看劇本,如果確定沒什麼問題的話,我可以跟你一樣出五百萬,這樣一來,我們倆加起來就是一千萬,可以保證你對這部戲的話語權了。”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