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來到了這家飯館,飯館不大,是經營當地小吃的,現在不在飯點,所以店裡的客人並不多。
店中一個女的看到警察來了,趕緊迎上來,問:“你們又是為我們店中失蹤的員工來的吧?”
警員介紹,“她是這個店的老闆娘。”
小王直接問:“老闆呢?讓他出來一下。”
老闆娘說:“有什麼問題你們直接問我,我雖然是老闆娘,但老闆的事也歸我管。”
馬婧說:“不管是老闆還是老闆娘,只要是這個店的負責人就行。”
老闆娘說:“這個員工以前其實是個流浪漢……”
馬婧說:“這個我們已經知道了,有一點我很好奇,一個流浪漢,流浪慣了,你突然給他一份工作,他能堅持的下來嗎?”
“其實開始用他的時候我心裡也沒底,不知道他能幹幾天,所以我定了一個試用期,十天時間,只要他能把這十天堅持下來就會有工資,但沒想到他一連幹了一個月,期間沒休息過一天,這也可能是我的店小,沒有多少碗筷洗刷,所以他才堅持了下來。”
這時,一個男子騎著電動車來到了店裡。
警員認識,忙打招呼,“送餐回來了?”
馬婧問:“這個男的是?”
“這個店的老闆。”
老闆看到店中又有警察來了,從他眼中能看到一種憤怒,他衝進來向警察有點咆哮,“你們怎麼又來了?”
老闆娘眼睛一瞪,“你嚷嚷什麼,一個大活人從咱們店裡失蹤了,警察能不來嗎?去去去,到廚房幫忙去。”
老闆沒再說什麼,低著頭向廚房走去,但嘴裡嘟噥了一句,“一個流浪漢不見了怎麼能算得上失蹤呢?他可能是幹不了這苦差事才不辭而別的。”
小王聽到老闆的話,覺得十分在理,“老闆的話完全有這種可能。”
老闆娘搖著頭說:“沒有這種可能,他幹了整整一個月,如果他嫌刷碗是苦差事不想幹了,那完全可以領了工資辭職啊!”
小王說:“如果他是沒領工資不見蹤影了,那十有八九是失蹤了。”
馬婧一直在注意老闆,覺得他的反應非常奇怪,他現在在廚房,眼睛一直朝外瞥,時不時地搖著頭。
小王掏出了死者的照片,“你仔細瞧瞧照片上的這個人,像不像那個失蹤的流浪漢。”
小王故意把死者缺失的頭部用拇指按住了,以免老闆娘看到引起不適。
“你把他的頭按住讓我怎麼辨認?”
“他沒有頭,如果有頭的話,我們怎麼可能會找你進行調查。”
“哦,對對,哎呀,死的太慘了,這個兇手太慘無人道了。”
“仔細辨認一下,像不像那個流浪漢?”
“照片上這個人沒有頭,也沒穿衣服,一絲不掛的,你這讓我怎麼辨認?”
“什麼意思?”
“那個流浪漢我只看到過他的面目,還有他所穿的那身簡單的衣服,他的裸體我可從沒看見過,如果我辨認出照片上這個人是或者不是,我老公可在這裡呢!他會怎麼想,他肯定會胡思亂想,認為我和那個員工發生過什麼,這張照片我不能辨認,不是,不是不能辨認,是我根本就無法辨認。”
老闆從廚房出來了,非常肯定地對警察說:“你們別在這裡浪費時間了,那個流浪漢沒有失蹤,就是不想幹了,然後流浪到別處去了。”
馬婧問:“你為什麼這麼肯定?”
老闆娘用手指了一下廚房,老闆低著頭,無奈地回到了廚房。
老闆娘說:“你們知道他為什麼那樣說嗎?他這個人就是膽小怕事,那個流浪漢是成為我們店員後失蹤的,他擔心那流浪漢有家人,得知後來向我們小店索賠,但我覺得不能怕事,不能因為這個不報警,這可是一個大活人失蹤了啊!你們說我做的對不對?”
老闆堅定地認為流浪漢沒有失蹤,是因為這個嗎?馬婧覺得不像,老闆應該知道點什麼,其中必有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