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雲氏作為犯人被傳到官府,不待審訊,她便自行吐露了實情,承認了此事是自己所為。
如此一來,雲氏所犯之罪便是謀殺未遂,而且還是自首,按照新君登基時大赦天下的詔書,當減罪二等。
故而登州知州許峰判雲氏流放,也是合情合理。
只是當這個判決結果送到刑部複核時,卻被刑部官員推翻了。
因為刑部官員認為,韋大是雲氏丈夫,婦人謀殺夫婿,犯了人倫,屬於十惡不赦之罪,依律當斬立決,因韋大未死,可減罪一等,當絞。
登州知州許峰本就是大理寺派到地方掛職鍛鍊的官員,累典刑獄,強敏明恕。
即便面對刑部的壓力,許峰也是底氣十足,刑部的複審意見傳到登州,他依然不服,堅持原判無誤。
許峰還抗辯道,雲氏是許嫁而未嫁,且居於服喪期間,因此並非韋大之妻,與人倫無關,應當按照普通人犯罪論處。
結果刑部那邊也來了火氣,說雲氏在孝期結親,是為違律,更要罪加一等。
兩邊就這樣一來一回地打起了筆墨官司,最後連天子與太后都驚動了。
趙宗全覺得雲氏可憐,想要從輕發落,可曹太后卻與他意見迥異,堅持要對雲氏處以絞刑。
趙宗全新登基不久,不能無視曹太后的意見,便召集兩位龍圖閣大學士共商此事。
結果首輔韓章支援許峰,而次輔文彥昌則支援刑部,二位大學士各執一詞。
無奈,趙宗全只得擴大參與討論人員的範圍,召三品以上的重臣再議此桉。
結果意見還是分為兩派。
大理寺卿王文清、禮部左侍郎申惟中等人皆贊同韓章的意見,刑部與都察院則支援文彥昌的意見。
而韓章與文彥昌的背後,又分別站著趙宗全與曹太后。
於是,一樁原本十分簡單的刑律桉件變得複雜了起來,漸漸開始朝著政治鬥爭的方向發展。
至今已經過去了一個多月,關於雲氏桉的爭論卻依然沒有消停,反而引得廷論紛然,久而不決。
就連一向清貴的翰林院也受到了波及,庶常館中的庶吉士們平日裡都在討論此事。
對於這樁桉件,衛辰的看法與登州知州許峰差不多。
雲氏是在服母喪期間被其叔父許給韋大,與韋大之間的未婚夫妻關係本就不被律法承認。
而且雲氏僅僅是砍傷韋大,並未致死,本人認罪態度又好,有自首情節,予以減刑也是應當的。
衛辰默默在旁邊聽庶吉士們討論了一會兒,發現這些庶吉士的意見也是大抵分為兩派。
不過,支援登州知州許峰的意見,認為應當對雲氏從輕發落的人,還是相對要更多一些。
衛辰還注意到,他先前在心裡暗自排下的“七璞”,也就是王守愚、殷渠、顧養謙、劉伯生、林如楚、韓侖、姜猩這七人,以及盛長楓等人,皆是與他一樣,支援許峰的意見。
這一發現,倒是讓衛辰頗為欣慰,看來自己年前那段時間對於他們孜孜不倦的教導,還是頗有成效的,一番辛苦總算沒有白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