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把自己推到馬路上。
那這個有意謀殺的行為,他是無論如何洗不清的。
可問題就在於季臨收手了,沒有把自己推出去。
那麼從已有的證據而言。
季臨也是無辜的,無罪的。
哪怕再質疑他的動機和行為。
疑罪從無,法律也制裁不了他。
難道……
好不容易抓到季臨季心水他們倆,就要這樣一無收穫放他們走嗎?
林弦是無論如何不願看到這點的。
一旦放他們走,自己的安全遲早會出問題。
像這種吃過一次虧的人,他們也不是傻子,絕對不會再吃第二次虧。
尤其是底細已經完全被自己看穿的現在,雙方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只要膽敢放他們倆出去,很可能到不了明天,自己的滅頂之災就會來臨,慘死在東海某處。
既然都到了狗急跳牆的地步,季心水八成也會放棄00:42用車撞人的殺人手法,而是用其他方法將自己快速解決掉。
所以……
絕對不能放他們倆出去。】
不僅如此……
最好,是讓他們永遠的消失,不留後患。】
那麼。
該如何做呢?
如何才能讓他們死刑呢?
林弦拿起桌面上的水筆,夾在指頭中間開始快速轉動。
毫無疑問。
季臨和季心水實際做的事情,早就夠死刑好幾次了。
又是殺許雲、又是殺唐欣、又是殺里昂院士的……尤其是許雲和里昂院士,這可是世界級知名的偉大科學家,性質非常惡劣,放在哪個國家都得判死刑不為過。
可問題就在於。
現在沒有證據,並且他們也不認罪。
如果他們肯認罪的話……那就簡單多了。
在龍國的法律裡,光是口供是不能當做直接證據定罪的。
但是,有一種特殊情況——
如果罪犯本人承認犯罪事實的話,那他的口供就可以視為直接證據,作為證據鏈中的一環。
因此……
眼下最有效的辦法。
就是讓季臨、季心水親口認罪!
「有沒有什麼好辦法呢?」
林弦指尖的水筆越轉越快,腦內快速思考,各種線索浮現、散佈、彙集、重疊——
雨夜,黃雀在沙發上翹著二郎腿:
「這張邀請函是假的。」
麵包車,大臉貓咬著菸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