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木槐第一次打架,是在剛上小學的時候。
原本他就比一般的孩子長得要高大,完全不像是小學生,再加上那兇惡的面相,當時有幾名高年級生想要教訓他,於是把他叫到了學校後面。
找茬的原因很簡單,因為端木槐長的高大,那幾個高年級的想要拿他立威,甚至還想要讓他當自己小弟。
然後就被端木槐揍了一頓。
打架這種事情根本不用教,只要握緊拳頭,然後對著對方的腦袋,胸口,腹部砸過去就行了。
端木槐一個打五個,打的昏天黑地,不可開交,直到學校老師出面,才把他們拉開。
而在老師詢問時,那幾個高年級學生卻是一口咬定自己什麼都沒有做,是端木槐故意挑釁。而端木槐也只是老實說自己被這群人叫了過來,然後打算收拾他。
因為那幾個高年級學生也不是什麼好鳥,於是老師便各打五十大板,要他們回家反省。
當時對方看端木槐的眼神還很可笑,就好像在說“這個傻大個”一樣。
於是第二天,端木槐又把他們揍了一頓。
打人的感覺真的很好。
可以感覺到自己的拳頭打在對方的身上,聽到對方發出的慘叫,就好像鋼琴家彈鋼琴,不同的琴鍵會發出不同的聲音,而且很公平,你打我一拳,我打你一拳,要麼打人要麼被打。不需要狡辯,也不需要爭論對錯,最後站著的一方就是勝利者。
簡單直接,也不需要他人來評判。
然後過了兩天,那幾個高年級學生叫了幾個初中生在校外堵住了端木槐,然後又打了一架。
這就是小孩子的世界,弱肉強食,什麼規則都沒有用,只有自然界的規則在起作用。
找老師,家長都沒什麼意義,歸根結底,你還是要用自己的拳頭去獲得勝利。
在那之後,類似的事情也一再上演,初中,高中,在端木槐升學的時候,總會有高年級學生想要透過擊敗他來證明自己的厲害。對此端木槐也習慣了,只要打過去就好,什麼都不用想,什麼也不用說。因為說了也沒有用,法律不會保護自己,老師也不會,家長對於發生在學校的事情鞭長莫及,無能為力。不管是打還是被打,都是如此。
甚至在初中時,端木槐還在上課時和忽然闖進來的家長打了一架,因為之前被他揍的那個學生回家哭訴,倒打一耙說是端木槐欺負他。然後護子心切的家長就衝進課堂,找到端木槐和他打了一架。
然後就被端木槐揍翻在地,打的人事不省。
沒必要解釋,也沒必要說明,只要我站到最後,我就是勝利者。
端木槐喜歡這種法則,簡單直接。
但是伴隨著年齡的升高,這套法則不管用了。
因為一個難以對付的敵人出現了。
法律。
端木槐也長大了,年齡上不是小孩子了,打傷了人要賠錢,要坐牢。當然,如果只是這樣的話,那倒沒問題,但問題在於,法律並不站在自己這邊。
那些懦弱的,無能的,脆弱的傢伙,仗著有法律的保護,肆無忌憚的挑釁他,招惹他。
你敢動手嗎?你不敢吧,你要是打了我,你會被開除,還會賠錢,還要坐牢。
所以,我可以隨心所欲的對你想怎麼收拾就怎麼收拾,你又能拿我怎麼樣呢?長得兇又如何?長的高大又如何?你敢打我嗎?不敢吧,你打我你就犯法哦。
這是個法律的世界。
但是端木槐還是揍過去了。
打贏坐牢,打輸住院。
但是起碼打贏了不是?
法律會保護你,但是拳頭會保護我。
所以,端木槐的工作總是做不長,因為和學校一樣,總會有小人得志的玩意兒,想要透過征服他來展現自己的強大。只不過學生時期大家只是單純的打架就能解決問題,但是到了社會上就不只是這麼單純了,會挑你工作上的麻煩,給你找茬,然後再批你一頓,把你罵的狗血淋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