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曦拍完照之後,也向彭豔點了一個頭,笑著打了個招呼:
“彭豔,你好呀,還記得我嗎?”
彭豔道:“你是學霸,我當然記得。”
內心有那麼一點尷尬——其實她早已經忘記馮曦長啥樣子了,就知道人家學習成績挺好的。
畢竟小學之後就沒有再見過面。
但是,在她出去打工的生涯裡,這個曾經的同學在她嘴裡已經變成了她的好朋友,是她經常拿出來炫耀的存在。
沒辦法,誰叫和自己有交集的人裡面,就這個小學同學混得最牛逼呢?
不過馮曦到底有多牛逼,她也不知道。
只知道她是學霸,高考考了700多分,是市裡的高考狀元,讀大學的時候還創辦了一家公司,據說賺了很多的錢,給家裡蓋了一棟大別墅。
至於馮曦嫁給白小玲這個小夥伴異父異母的哥哥嚴鑫這樣的事情,她也聽說過。
畢竟是同一個村子的人,而有錢人的八卦又格外的讓人關注,她想不知道都難。
嚴鑫多有錢,她也不知道。
——連嚴鑫的父母都不知道的事情,她一個外人當然沒有道理知道。
在她所聽到的訊息裡面,嚴鑫竟然是一個吃軟飯的,只是一個工資比較高的打工仔,能夠娶到馮曦這樣的老闆,那屬於高攀。
現在看到嚴鑫,又看了看馮曦,心裡想著:
“難怪他能夠吃到軟飯,原來長得這麼帥氣。”
還生出那麼一個念頭來:“我要是有馮曦那麼多的錢,我也願意倒貼著找這麼一個帥氣的男人。”
想著,不由得小臉一紅,都不敢去看嚴鑫了。
跟著她一起過來的,都是跟她住在同一個組的,有男有女,年紀有比她大幾歲的,也有比她小几歲的。
他們都是在一個地方打工,所以比較熟悉一些。
這幾個人白小玲倒是認識——她在那裡住了十幾年。
只不過沒有彭豔那麼熟悉。
白小玲跟他們都打了招呼。
那幾個年輕人對她的態度都很客氣,客氣中還有著一些生疏。
他們倒是想跟白小玲把關係搞好,但又覺得人家現在有錢了,未必看得上他們這些曾經的窮鄰居。
包括彭豔,現在都是那樣的想法。
他們都是打工人,只有過年那10來天才會在家,其餘的時候都在千里之外的地方打工,像個工具一樣的存在著。
一天十幾個小時,一個月也就是一兩千塊錢的工資。
也只有回家過年的時候,才有那麼一點揚眉吐氣的感覺,可以大方一點花錢。
別的時候都過得很辛苦,也很卑微。
如果能夠和有錢人搞好關係,獲得一份好的工作,也就能夠體面的生活著。
有著這樣的想法,在嚴鑫他們面前,不自覺的就低了一頭。
嚴鑫自己倒是沒有高人一等的想法。
他上輩子就是一個社畜,比這些人過得更難,自然也就不可能看不起這些人——那等於是看不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