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嚴鑫娶了媳婦,生了孩子,那也跟她沒有什麼關係。
但是她這個做後媽的,要做好這個後媽,就得認認真真的幫著繼子帶孩子,甚至要伺候著兒媳婦坐月子。
辛辛苦苦伺候的是跟自己沒有任何血緣關係的人。
而親生的女兒,女兒的孩子,跟她有著血緣關係的人,卻是她不能去照顧的人。
最親的人要遠去天邊,自己卻只能像一個外人一樣在這個家裡。
不合情,但道理就是這個道理。
為了更好的融入到這個家庭,她甚至還想過要不要再生一個。
這種可能並不是沒有,她現在也才四十多歲。
能給嚴家生一個孩子,那才算是真正的融入了。
但是後來瞭解了一下,她這個年齡生孩子風險太大了。
而且萬一生的不是兒子,而是一個女兒,那不也差不多嗎?
終歸還是要嫁出去的,不能算是嚴家的人。
那等到百年之後,她還是跑不了一個外人的身份。
這麼一想,還真的挺有一些悲哀。
心裡免不了就有那麼一個妄想——「要是小玲能夠和嚴鑫在一起,那該多好啊?」
如果是這樣的話,女兒就不用外嫁,既是她女兒,也是她兒媳婦。
生下的孩子即是她外孫,也是她孫子。
跟她也有著血緣關係。
這才是真正真正的一家人啊!
可是太可惜了,嚴鑫已經有物件了。
這讓她很鬱悶。
——平日裡也沒有那麼多愁善感,就是在大過年的,因為一個祭拜的問題,突然就感覺到自己是一個外人,生出了這一些想法。
組合家庭就是有那麼的尷尬。
但是,為了避免那些尷尬而選擇一個人獨扛,直面殘酷的現實,那也太難了。
這些年一路走過來有多艱難她清楚得很,讓她再走一遍,她沒有那個勇氣了。
嫁過來後,生活條件確實得到了很大的改善,而且也不用那麼擔心女兒的問題了。
嚴爸沒了以後自己這個外人會落到一個什麼樣的處境,她不知道。
但至少嚴爸還在,她就能活得很好,受到照顧,也會受到尊重。
這樣也就值了。
比一個人苦苦的扛著要好一些。
她最為擔心的是她的女兒。
可是她真的幫不了她女兒什麼。
她跟嚴爸一樣,雖然還活在這個時代,但已經是這個時代的落伍者。
最多能夠保證女兒在家裡不會餓死,別的都沒有辦法保證。
帶著女兒嫁到嚴家來,有嚴鑫的幫助,女兒馬上就找到了一份好工作,一個多月賺的錢比她一年賺到的錢還要多。
對嚴鑫只是一句話的事,女兒的命運都得到了改變。
這更印證了她嫁過來是一個正確的選擇。
嚴家就是來解救她和她女兒的。
對此,她也沒有什麼好抱怨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