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提出願意花錢從嚴鑫這裡購買歌曲,但是被嚴鑫拒絕了。
嚴鑫向他表示,他的歌曲都要留著做版權運營的,一首歌都不會賣出去。
另外還向他解釋,並不是說買了一首好的歌曲放到網上就能夠紅起來,還需要有推手,需要做出資料來,才會讓更多的人看到那一首歌曲,才擁有著火起來的可能。
沒有資本的推動,沒有成熟的營銷手段,再好的歌曲放在網路世界,都掀不起一絲風浪。
而他有著成功運營顧茹兩首網路歌曲的經驗,可以複製這樣的成功。
不懂這種手段的人,投入再多的錢也沒有辦法將資料推動起來。
——這個就是他拿大話來嚇唬外行者了。
實際上只要捨得花錢,找對了渠道,營銷起一首歌曲來還是挺容易的。
但是對於沒有涉足過這個領域的人來說,就會感覺這個營銷是一件很深奧的事情。
當嚴鑫以業內人的身份跟他們這麼說的時候,他們也就相信了。
畢竟人家有著成功的經驗。
而他們卻對這個領域一無所知。
他們沒有馬上答應,但也沒有拒絕,都表示會考慮。
嚴鑫當然也沒有逼迫他們,這個東西本來就需要雙方都願意,不存在著強買強賣。
不過他也透露了,手中拿到的歌曲有限,暫時只准備和少數幾個歌手合作,他們可以考慮,但是他不會一直等待。
除了那幾個歌手之外,和謝俊也有聯絡。
謝俊這個時候還在上班,利用工作的空隙時間和嚴鑫聊了幾句,表示自己已經遞交了辭職表,和老闆溝通之後,上完這個月就可以離職。
嚴鑫邀他晚上下班之後一起吃飯,有些問題要請教他一下。
還跟他說了和歌手籤合同的事情,說出了自己這邊的條件,希望他這個未來的公司法務總監能夠擬出一張具有法律效應的合同來。
最好是下班之前就做出來,然後列印出來兩份,這樣就可以在和小圓一起吃飯的時候,順便將合同給簽了。
而且,他準備給小圓唱的那一首《嘴巴嘟嘟》正好是由謝俊編曲的,兩個人也好交流一下。
謝俊當場表示沒問題,在下班之前絕對可以做出來。
談妥這些,嚴鑫又給小尹打了一個電話:
“今天晚上我請客,要招待兩個未來的合作者,你幫我找一家適合的餐廳訂一個包間,到時候我們一起吃飯。”
 本章完